2023-09-21 養生.人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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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養生.家庭婚姻
獨子繼承家業卻早逝,單親媽控媳斷往來!律師揭傳承迷思:「這樣做」保障財產
傳統華人社會對於遺產、分產總有禁忌,許多人也以為自己家業不大、家產不多,有什麼好規劃?但其實台灣中小企業不在少數,有些名店一開始只是父子經營,但隨著家族開枝散葉,一旦創辦人離世,爭產、爭商標等狀況屢見不鮮,若未做好規劃,家族辛苦開創的事業,甚至可能轉手變成外人的…… 莉娟姐從來沒想過,自己年過60歲會落入這步田地。兒子還小時,前夫就出軌,當時他們共同經營一家川菜館,好不容易做出點成績,他竟然就愛上年輕女服務生,兩人還趁午休時明目張膽去約會。 她記得有一天午休,終於忍不住跟蹤前夫,看他們手牽手走進賓館,她竟怕人發覺而衝回店裡,躲在倉庫等待滾燙的眼淚冷卻時,是10歲的兒子走進陰暗中抱著她說:「媽媽不要怕,我會保護你!」 正是那一刻,給了莉娟姐離婚的勇氣,她在前夫離開後獨力經營餐廳,兒子高中起就利用假日來幫忙,大學更特意念了企業管理,希望退伍後就能接班。 退休享清福,獨子驟逝全變調 兒子接手後將小餐館生意做大,還去註冊了商標與品牌。她見兒子做得有聲有色,自己樂得退居幕後,商標和公司自然都是登記兒子名下,反正將來也是要留給他… 兒子30歲那年結婚了,不希望她再操勞,允諾每月給10萬元孝親費,讓她可以到處走走、享享清福。她不願干擾小倆口生活,在兒子結婚時就買了一戶房子給他,自己住在同社區,親子保持互動但仍有各自空間。 朋友們都說,莉娟姐真是好福氣,兒子孝順、媳婦乖巧,結婚沒兩年就讓她抱孫。但是沒想到,某個清晨兒子在高速公路遇上致命車禍,趕到醫院時,身軀已冰冷… 頭七、七七、百日…每一天對莉娟姐來說都是渾沌與黑暗,她打起精神想打理停業3個多月的餐廳,為5歲小孫子堅強下去,可是才走到店前,媳婦家人竟拉下鐵門阻止她進入,說媳婦繼承了兒子的財產,其中也包括這家店…。 名店創辦人離世,爭產、爭商標常見 傳統華人社會對於遺產、分產總有禁忌,許多人也以為自己家業不大、家產不多,有什麼好規劃?但其實台灣中小企業不在少數,有些名店一開始只是父子經營,但隨著家族開枝散葉,一旦創辦人離世,爭產、爭商標等狀況屢見不鮮。 像莉娟姐這樣的經營權之爭,就是一個案例。莉娟姐雖是餐館創辦人,但當初成立公司、申請商標時,都登記在兒子名下,也因為最初餐館營收並不大,並無劃分股權,母子之間都是簡單作帳,再取一部份營收做為開銷。 但兒子過世後,因為與太太有1子,因此名下餐館(股權)與房產皆由莉娟姐的媳婦跟孫子繼承,莉娟姐已無任何主張權利。也就是說,除非媳婦念在舊日情分奉養婆婆,否則莉娟姐再也拿不到何孝親費。 「這太不公平了!」莉娟姐想打官司,以「撤銷贈與」名義取回餐廳股權和當初送給兒子的房產,但實務上卻不容易… 依民法第412條第1項之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若受贈人有下列情形,則贈與人亦可行始撤銷權: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1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換言之,莉娟姐早在5~6年前就將房子贈與兒子,已超過行始撤銷權的1年時效,況且兒子生前也沒有任何「故意侵害之行為」以及「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於情於理,都沒有足以撤銷贈與的事由。 另根據民法第1114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換句話說,如果公婆與媳婦/岳父母與女婿同住,彼此之間是有權利要求對方扶養自己的;而且姻親關係不會因為夫妻一方死亡而消滅,只有離婚或是婚姻關係撤銷才會解除。 莉娟姐當然可以向媳婦請求履行扶養義務,但她未與媳婦同住,自己名下也有資產,加上孫子未成年無法擔負扶養義務,身邊還有兄弟姊妹等「可以負扶養義務的親屬」,所以媳婦也不構成遺棄罪。 財富傳承工具多元,「直接送」爭議多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指出,在這個案例中,股權由媳婦、孫子繼承並無爭議,就算阿嬤主張自己是品牌創辦人、想撤銷當初的股權贈與,也欠缺「撤銷贈與」的事由。 他舉例,如果第1代送房產給第2代,除非第2代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如不肖子對父母家暴,且傷害罪成立,法定可以撤銷;否則一般贈與若無正當事由,恐怕很難拿回來。 「股權是誰的,就是誰的;要救,從頭就要救了!」鄭策允坦言,企業無關規模大小,只要有人、有財產,就會遇上問題。他建議,家族企業在傳承時可透過信託,而非直接贈與,「股權為受託人(兒子)持有,受益人是小孩(孫子),那今天發生這狀況,股權的管理者可能還是阿嬤(委託人)。」 若是採用信託,公司有盈餘、可配發股利,受益人就是媳婦與孫子,仍可獲得相當保障。若阿嬤擔心孫子財產被媳婦花光,甚至也可選擇不配發,將盈餘保留到將來由孫子繼承。 鄭策允說,即便是中小企業,也要考量股權的管理、會不會被移轉等問題,「(股權)透過不同方式送,最終還是流到他身上去,但控制力是經過思考的。」 另外,不少長輩會在兒女新婚時贈送房子,可一旦受贈人發生不幸,而孫子年紀尚幼,小孩權益的確可能受損。其實父母可在贈與時要求兒女立遺囑信託,若一旦不幸發生,受益人仍為配偶與孫子,但信託財產交由阿公、阿嬤管理,這些都有工具可以事先規劃、運用。 ●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她50後學游泳、70歲拿七張法國菜證書當主廚、80後用法文寫作!「在剩餘日子,具有令人無法抗拒風韻」 .搭上計程車後,懷疑司機想繞遠路,出聲請司機聽我的!下車後察覺司機是對的.她罹精神病、善忘,卻60多歲看起來像30歲!擁有忘記智慧,活在自己快樂裡,好過活在別人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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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3 退休力.理財準備
單身族如何把遺產給屬意的人?律師:生前贈與+保險指定受益人,2招避掉特留分
根據統計,去年台灣單身人口已超過698萬,加上離婚187.5萬人、喪偶140.03萬人,單身族總人數高達1025.6萬人。對單身族而言,想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透過遺囑是方法之一,但不見得是最完善的方法,可考慮分年贈與、信託或保險等方式規畫財產,讓自己隨心所欲,避免徒生遺憾或不必要的家庭糾紛。怕被充公 要先確認繼承人談到財產的傳承,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說,首先要確認繼承人是誰,對單身族來說,當父母親已不在,又沒有兄弟姊妹,如果生前未寫好遺囑,身後留下的財產就會充公國庫。如果有繼承人,不同的財產處理的方式也不同。以不動產為例,鄭策允表示,繼承10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房地,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因此從節稅角度,生前贈與會產生土地交易所得,以繼承方式處理,繼承人未來賣掉,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至於現金或股票等流動資產,想節稅可透過分年贈與,若擔心受贈人隨意動用,可透過信託模式控制;保險方面,壽險給付免稅,但若是巨額投保或高齡投保,可能會被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課徵遺產稅。預立遺囑 單純直播不算數至於要把財產分給想要給的人,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民法規定,遺囑分為五類,分別為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和口授,不管是哪一種遺囑都有其法律效力,前提是要遵守法律規定模式。鄭策允說, 以自書為例,一定要自己寫,不能用電腦打字再補簽名;至於公證遺囑則要有公證人,且有一筆公證費用,依規定遺囑財產價值愈高,費用愈貴。目前比較多人用的是代筆遺囑,依規定要指定三個見證人,其中一人負責做筆記,最後宣讀講解,確定後再共同簽名;較少使用的是口授遺囑,且根據現行法律相對比較難做,鄭策允舉例說,網紅館長之前被槍擊,透過現場直播分配財產,依法不見得有效,因為依規定要是生命危急,且要指定兩個見證人才開始口授,見證人要做筆記,最後共同簽名,光直播不能算數。遺囑信託 須找公證人公證實務運作上, 不少民眾會用遺囑信託的方式去規畫,也就是在遺囑設定信託條件,例如指定受託人,把財產移轉到受託人執行,或是訂定每年/月固定給多少錢、一定年紀後才把財產全部給繼承人等,香港藝人沈殿霞、英國黛安娜王妃都採用遺囑信託模式,但遺囑信託必須找公證人公證。不過,預立遺囑不見得能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思傳承財產,主要是卡在應繼分、特留分等規定。鄭策允表示,單身者身故後若父母還在,父母可優先繼承財產,若父母已不在就是兄弟姊妹。若父母年紀很大,當未預立遺囑,父母親可拋棄繼承,遺產就分配給次順位的兄弟姊妹;若遺囑提到把財產給兄弟姊妹,父母親可不主張前順位的特留分,財產就會給指定繼承人。生前贈與、保險指定受益人 2招避掉特留分如果不想把遺產留給法定繼承人,而是捐作公益或留給想留的人,律師鄭策允建議,如果想把財產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分配,可藉由生前贈與,目前每年贈與免稅額為244萬元,或透過保險指定受益人的方式,以保險金給付分配財產,就可閃掉應繼分或特留分的問題。另一種方法是透過收養的方式,讓養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但要注意收養者必須大於被收養者20歲。鄭策允也提醒,如果被繼承人有中國大陸的兄弟姊妹,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規定,每人最高只能繼承200萬元,至於不動產則不能繼承,也就是說,被繼承人即使寫了遺囑,繼承人也沒辦法「有多少、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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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6 橘世代.好野橘
配偶贈與、房產移轉...Loss4大遺產節稅關鍵,導致財產縮水了!
很多人辛苦一輩子積攢財富,但因為生前沒有及早進行資產規畫,導致身後「稅留子孫」,財產傳給下一代時縮了水。如今愈來愈多人已有提前規畫財產的意識,但往往有些眉角沒注意,結果用錯力氣,反而平白多繳冤枉稅。預先進行資產規畫,是節稅的重要步驟。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企業暨財富傳承服務會計師洪連盛指出,遺產稅節稅有4大不可不知的重點。(1) 夫妻贈與雖免稅,但過世前2年內贈與仍列入遺產課稅。雖然夫妻之間贈與免稅,但是稅法規定,生前2年內的贈與都要納入遺產總額合併計算遺產稅。實務上,在計算遺產總額時,配偶擁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配偶可求取一半財產視為自己所有。不少人不了解稅法規定,當遇到重病的時候,會想到要處理財產,但依法,如果生前2年內贈與,不但要納入遺產課稅,而且配偶剩餘財產分配權的範圍變小,反而會被課更多的稅。(2) 生前2年內處分的財產、提領的銀行存款,都要列入遺產申報並課稅。(但已繳的贈與稅等相關稅費可扣抵)很多配偶或子女會趕在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提領其銀行存款,自以為如此可以減少遺產總額;但銀行業金流透明,所有提領動作都有紀錄,國稅局都能輕易查到。不過,被繼承人可以盡量蒐集各種單據、證據,證明被繼承人過世前2年處分的財產、提領的存款,資金沒有用在配偶本人及子女身上,例如,是用在支付被繼承人本人昂貴的醫療費用等;利用「反向證據」,避免被課遺產稅的爭議。(3) 民國104年底以前購入的不動產,建議生前不要移轉,都列入身後遺產較有利。自民國105年起,房產交易要申報課徵「房產合一稅」,因為計算稅額的基礎都以實價為主,稅負比舊制重。因此如果不動產是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前買的,以繼承方式取得,未來出售時適用舊制,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也可以選擇是按房屋評定現值課稅或試算是否符合新制的自住優惠條件與稅率,二擇一,比較划算。(4) 生前明確立下遺囑,清楚說明財產分配。如果遺產只是現金、股票等,較容易公平分配;但如果是不動產、珠寶,因為價值往往不會均等,讓子女自行分配的話,往往是糾紛、衝突的起源,所以建議生前就在遺囑裡說清楚、講明白,避免把爭議留到下一代。如果財產多又比較複雜,建議平時就要多蒐集資訊,並在生前就找律師或會計師商談,協助規畫身後遺產分配。一般來說,花上數千元到數萬元的諮詢費若能辦妥身後財富移轉和規畫大事,至少心裡會比較踏實、不留遺憾。但洪連盛強調,法務稅務專家都只是協助角色,最重要的還是當事人心中要有定見,以照顧後代生活為資產規畫的最主要目的。。延伸閱讀:避免「稅留子孫」! 2大步驟規畫資產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歡迎加入】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好 野 橘 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需求出發,成立社團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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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新聞.生命智慧
斷捨離也適用理財!50後該做「財務健檢」少點負擔
常常覺得不知道錢花到哪裡,荷包卻越來越瘦?未經整理而紊亂的財務流向,不知不覺中讓可運用資產打了折扣,日後家人處理財產移轉繼承時,也可能徒增不必要的困擾。年過50後,不妨利用機會徹底檢視整理身上大大小小的財務清單,或許也會帶來意料之外的收穫。50歲之後,財務也該定期健檢財經專家盧燕俐認為,50歲是一個可以開始檢視自身整體財務狀況規劃的分水嶺。「包括勞退、年金縮水加上平均壽命延長種種因素,沒有規劃加上準備不足,是熟齡族常有的理財危機。」根據統計,台北市平均每人每月的開銷約在2萬9千元、台北市以外則平均約在2萬2千元左右。將自己名下的資產,包括活期存款、保險、股票基金等投資商品以及不動產等統計之後,扣除目前仍然有的負債(房貸、車貸等),就是淨資產總額。「通常做完統計之後,都會發現退休金其實不太夠用。」盧燕俐認為,熟齡族收入很難再有大幅度增加,絕對需要透過理財開源,但投資策略則應該從高風險轉為穩健,像是近來討論度高的年金險,就是因應補足退休金可能缺口而設計的產品。「很多配息高的外幣標的,雖然眼前每月入帳數字看來誘人,但相對匯率或市場波動幅度大,最後往往是配息吃掉本金,得不償失。」市面上投資商品眾多,盧燕俐建議,不妨採交叉比對方式尋求專業建議,例如以A公司產品詢問B公司,B公司產品詢問A公司,如此就能得到相對客觀的分析,最後再以自身需求選擇適合的產品。預先處理畸零資產,身後家人更輕鬆梳理自己的資產清單,不止有助於了解自身的財務狀況,還有另一層意義:當有天離開人世時,家人就不用在悲傷之餘,還要為了處理遺產疲於奔命。按法律規定,在過世後6個月內,必須完成遺產稅申報。常常聽到的狀況是,在提列財產清單時,家屬才發現長輩有10、20家銀行帳戶,裡頭有定存、有股票,相關文件還不一定齊全,光是跑銀行處理結清手續,就可能得花上1個月才能處理完成。此時若能在事前將自己的資產「集中管理」,包括解除理賠項目重複的保單、結清久未使用的銀行帳戶及零碎股票、投資商品等,就可免去往後許多繁雜的行政手續。盧燕俐也非常鼓勵熟齡族,不妨可以在50~60歲的階段,在專業律師會同下預立遺囑,除了是一個統整檢視資產的機會,也可和家人預先討論財產分配方式,也避免身後因遺產可能產生的爭端。「這絕對不是觸霉頭,而是一個負責任的理財態度。」金流斷捨離,從整理皮夾開始日本暢銷書《金錢整理》則是提出財務上的「斷捨離」概念,著眼在「金錢通路」的整理。從皮夾、銀行戶頭、行事曆到冰箱,只要牽涉到金錢流動的管道,都是應該要釐清精簡的對象。擔任知名理財顧問,也是《金錢整理》作者的市居愛認為,金錢通道愈雜亂、愈難以清楚掌控錢財的收支狀況,錢就容易不知不覺從手中溜走。整理的第一步,首先從自己的皮夾著手,盡可能保持清爽整齊的狀態。如果皮夾裡被收據、折價券等各種紙片雜物佔據,就很難弄清楚身上有多少錢、自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花了多少,至於信用卡、點數卡等卡片,建議只需保留最常使用的3張即可。多數人的用錢的習慣是一次領一點,用完再提,市居愛認為,不要隨身帶著提款卡,要提錢的時候才帶出門,就能減少意外花費的機會。或許會有人問「萬一臨時需要花錢怎麼辦?」解方是:準備一張折成三折的大鈔,像護身符一樣放在皮夾一角,非緊急時刻不動用。除了消除「身上沒錢」的不安感,如果整個月都沒有動用到這張大鈔,就表示本月沒有突發的花費,然後換上一張新的大鈔,提高達成目標的滿足感。適時檢視支出,別讓錢花得不明不白對於多年下來累積數量可觀的不同銀行帳戶,市居愛則認為,最好可以縮減到只留下單一戶頭。到了月底,將當月最後一筆金額圈起註記,就能輕鬆看出每月的帳目支出數字,存摺就是你的帳本。市居愛認為,財產應該分為「存下來的錢」跟「可以用的錢」,設定每個月自動轉帳目標儲蓄金額到無法輕易解約的定期存款內,就能避免在不知不覺中產生超出預期的花費。至於「可以用的錢」,則建議在擬定每月固定所需預算後,將所需金額一次領出放入皮夾使用。如果發現還不到月底錢就花完了,就是「本月支出超出預算」的警訊。每日使用行事曆記錄預定行程的時候,也不妨將活動的預定支出和實際支出一併記入,養成檢視及控管預算的習慣。正所謂「魔鬼藏在細節裡」,許多日常生活中的瑣碎開銷,如訂閱了卻很少看的報紙、電視,額度過高的手機資費、加入會員後沒去幾次的健身房、高爾夫球場會員等等……平日養成整理確認帳單的習慣,每隔一段時間如果發現使用率過低的項目,就不妨果斷解約、停用,才不會讓花費在不知不覺中不斷累積。此外,定期整理家裡,淘汰不必要的物品,過程中自然提醒自己原來花了這麼多錢在無謂的消費上,逐漸養成在購物前多想一想的習慣。原文:斷捨離,也適用理財!50後該做「金錢整理」,不帶給家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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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1 橘世代.好野橘
擔心父債子還?「限定繼承」不必怕天上掉下來的債務
過去繼承人必須概括承受被繼承人的財產及債務,如果債務大於財產,除非於法定期間內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否則就要「父債子還」。桃園地院庭長張益銘指出,民法繼承篇10年前修訂後,已採「當然限定繼承」,不用再向法院聲請,繼承人僅需繼承所得的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不必怕「天上掉下來債務」。例如王先生死後留下遺產500萬和債務600萬,若他子女沒有聲請拋棄繼承,依法為限定繼承,僅需就其所得的遺產500萬償還債務,剩餘100萬元的債務,繼承人無須負清償責任。案例說明:廖姓男子16歲時,父親意外過世,因父親生前為某公司2000萬元借款當連帶保證人,當時民法還沒修改,他因沒在法定期限內辦理拋棄繼承,在不知情狀況下繼承了父債。廖姓男子畢業後開始工作,累積多年存下40多萬元準備購車,3年多前,被銀行發現這筆存款,直接扣款還父債。廖姓男子為此打官司,他沒有繼承父親一分一毫遺產,也不知父親曾當連帶保證人,40多萬元是他辛苦所存,銀行沒資格扣款。法官認為,廖父過世時,廖還未成年,很難期待他在期限內辦理拋棄繼承,應「溯及既往」適用限定繼承,判銀行還錢。張益銘表示,由於民法修訂後採當然限定繼承,目前會採拋棄繼承的,多半是家族間基於某些原因,例如弟妹放棄遺產,讓哥哥繼承,或是老一輩遵照「傳統」,不讓嫁出去的女兒繼承,由女兒拋棄繼承,讓遺產由兒孫繼承。●善意小提醒依民法規定,拋棄繼承要在知悉繼承時,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7】。有錢拿、有房住 牢記1件事 以房養老不吃虧。以房養老若鑑價低、月領少 不如直接把房賣了。南部房子不值錢?以房養老也有城鄉差距【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6】。用信託留房養老 包租婆另一選擇。看護費、住安養院…都從你的租金付【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5】。銀行建議:以房養老房子價值超過貸款 繼承較有利。搞清楚8大疑問 以房養老繼承免負債【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4】。利率最多高出1倍 以房養老前要精打細算。未來想要以房養老該怎麼做?4守則不可不知。粉刷、裝修未必有用 選對區段才能提高房子「貸相」看更多報導:《以房養老可靠嗎?像長照照顧一輩子》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好野橘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橘世代需求出發,創立社團平台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橘世代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