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
美國精神疾患診斷標準(DSM-IV),要符合下列症狀、七歲前發病、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不同場所 (如:學校、家裡、工作場所),並造成社會、學業、職業功能上的損害,而且又非因其他發展疾患、精神疾病所引起,始能稱之為注意力欠缺過動症,即所謂的「過動症」,主要的問題表現在三個層面:注意力不易集中、活動量過多、行為衝動。
- 症狀: 注意力不集中 過動 衝動 學習障礙 對立反抗與行為規範障礙 憂鬱症 抽搐 妥瑞氏症 躁鬱症 睡眠障礙
- 併發症: 偏差行為 憂鬱 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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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精神疾患診斷標準(DSM-IV),要符合下列症狀、七歲前發病、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不同場所 (如:學校、家裡、工作場所),並造成社會、學業、職業功能上的損害,而且又非因其他發展疾患、精神疾病所引起,始能稱之為注意力欠缺過動症,即所謂的「過動症」,主要的問題表現在三個層面:注意力不易集中、活動量過多、行為衝動。
過敏性鼻炎是因為體質或環境出現過敏原所誘發,患者的鼻黏膜只要接觸到過敏原,就會引發一連串症狀。
勃起功能障礙是指男性在性交時,陰莖無法勃起或維持勃起硬度,來進行性行為,病程達3個月以上,是男性性功能障礙的一種。
顳顎關節障礙症是一種現代人常見的疾病。顳顎關節俗稱下巴關節,掌控人類嘴巴的開閉功能,當其中間的一層關節盤因為長期移位導致軟骨磨損,或因外傷撞擊、過度咀嚼、精神壓力等因素引發咀嚼疼痛和功能異常時,就稱為顳顎關節障礙。復發機率高,常見於生活壓力大、個性易緊張、咬合不良等人的身上。症狀包含張口閉口會發出關節聲響、張嘴困難、頸部肌肉痠痛,以及頭痛、耳內痛等衍生症狀。常用的治療方法有藥物治療、咬合板治療、物理治療及手術治療等。
精神分裂症因長期被污名化,使許多患者不願就醫,台灣在2014年已正名為「思覺失調症」。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慢性且重大的精神疾病,與腦內功能運作失常有關,好發於青少年晚期及成年初期,臨床症狀顯現為:知覺、思維、情感、行為等多方面的功能性障礙,特別是與一般人的現實有著明顯的脫節,以幻聽最為常見,患者很清楚聽到有人在和他對話,但旁邊根本沒有其他人,或病患深受聽覺的控制,按照某個聲音去殺人或自殺等,也可能出現被害妄想,總覺得有人在某處監視他並打算加害於他,因而過度恐慌,也可能重複一些怪異的舉止,突然間表現得很退縮、不與任何人互動,某些精神分裂患者還會出現暴力的攻擊行為、無緣無故的傻笑、大哭。 早期精神分裂症狀可能包含了睡眠型態的改變,如突然間變得難以入睡、多夢,或容易受驚醒等,情緒上的變化,對人際關係和周遭事物變得不理不睬,失去原本的熱情,行徑逐漸變得愈來愈難以理解、怪異、愛發愣,思考障礙,失去組織語言的能力,開始胡言亂語、言語片段等之精神障礙症狀表現,這些初期的蛛絲馬跡若可及早注意,將能盡早處治而避免疾病的惡化。
恐慌症是廣泛性焦慮症的一種典型,主要特徵為突發性的恐慌發作,事先毫無預警,症狀與自律神經失調相似,諸如胸部的悶痛、心悸、呼吸急促或窒息、頭部的暈眩、頭重腳輕、或腸胃不適、噁心想吐等,因為症狀來得很快又很嚴重,引發其莫名的極度驚嚇和恐懼,就像有災難降臨一般,感覺自己隨時可能失控、發狂或死亡。通常症狀發作之後,會在幾分鐘內昇到最高點,半小時內慢慢退去,未發作時則感覺一切正常,去醫院檢查也難發現任何異狀,所以患者一開始會先求助急診室,後輾轉至心血管、胸腔或腸胃等專科做許多精密檢查,最後才到精神科和身心科,被診斷出是恐慌症。 恐慌一再發作,會使人產生一種對恐慌復發的巨大恐懼,演變成一種預期焦慮,或對恐懼的恐懼感,即便恐慌沒有發作時也會出現,例如曾在開車途中病發恐慌症的人,很可能變得害怕開車,即使路程多短都一樣。恐慌症嚴重發展下去將出現懼曠症,患者會害怕身處任何不易逃生或無法求援的地方,以致不敢一人出門、害怕搭乘各種公共運輸等,甚至併發憂鬱症、重鬱症,也可能間接造成酒癮或藥癮,嚴重影響生活品質。恐慌症經治療預後效果不錯,但一定要配合醫師的療程,若自行停藥,會很快復發。
巴金森氏症是高齡族群三大退化性神經疾患之一,普遍率僅次於阿茲海默症。典型的臨床症狀以動作(活動)障礙為主,包括:手腳不自主的抖動、四肢僵硬、行動遲緩和平衡障礙。手腳抖動在靜止狀態下最明顯,情緒緊張時也可能加劇,而在睡覺及活動時消失;身軀的僵直多出現在關節部位,如手肘、手腕,僵硬嚴重時會帶來疼痛,造成身體只能彎腰駝背;動作緩慢特別在姿勢改變的時候發生,坐、站、行走都很費力;缺乏平衡感,造成容易跌倒引發更嚴重的外傷;還有面部表情少、說話變慢變含糊、字越寫越小等。其他非動作性的病症還有自律神經系統失調症候群,包括便祕、低血壓、尿失禁、頻尿等。 巴金森氏症的病症會持續漸進,隨著時間發展又可分為五期: 第一期:單側肢體發病,對日常生活不影響。 第二期:雙側均有病症出現,身體微駝,但平衡感仍屬正常。 第三期:步態不穩,已無法維持平衡,影響日常生活,有些工作也無法勝任。 第四期:有嚴重的活動困難,需靠他人或輔具協助。 第五期:終日仰賴輪椅或臥躺在床,生活起居全需他人照料。 從第一期到第五期的時間不等,目前醫療上只能透過藥物治療來控制病情,無法痊癒,但可減少併發症的發生、降低死亡率,有效改善生活品質。
失眠指的是一個人難以入睡或無法保持不間斷的睡眠狀態,所導致睡眠不全的症狀。臨床表現有:翻來覆去都睡不著,睡眠週期幾乎處於淺睡階段,感覺似醒似夢而無法深睡,早醒、醒來後難以再睡回去,夢多、感覺徹夜都在做夢,對外界相當敏感、易受干擾而突然中斷睡眠,以及睡醒之後仍感覺睏倦等。 依發病時間的長短又可分為:短暫性失眠(一週內),可能因暫時性的事件譬如考試、出遊所引發的精神緊張、焦慮或興奮,導致失眠,當事件解除後就會恢復正常;短期性失眠(一週至一個月),持續性的壓力,例如較嚴重的家庭、工作或感情問題導致連續性的失眠,短時間內無法恢復正常;長期性失眠,狀況持續數年之久,甚至終生都有失眠問題,難以治好,也是失眠患者求診中最常見的類型。而失眠問題持續的時間愈長,愈容易誘發其他更嚴重的身心疾病,而這些身心疾病可能反過來加重失眠,惡性循環。
不寧腿症候群是一種神經系統疾病,影響的部位以下肢為主,肢體在處於靜止狀態時,會出現如蟲爬或燒灼刺痛等等不適感,症狀卻在活動時改善。 大多患者在白天時通常沒有症狀,但在休息或夜間睡眠時,下肢不適的症狀會加劇,需藉由移動或伸展肢體來緩解不適感。而這樣在睡眠中的不適感,容易中斷睡眠,導致睡眠品質低落,影響日間活力和精神狀況。長期睡眠品質低落,也可能增加罹患憂鬱症的風險。 審稿醫師網站:許晉譯醫師
想看看,一個有效的抗癌治療,如果因為副作用,導致治療中斷,或病人不願意繼續接受治療,這會是多可惜的事,癌因性疲憊症,就是最常阻礙治療進行的原因之一。 癌因性疲憊症,簡稱「癌疲憊」,是一種與癌症本身或癌症治療相關、讓人持續困擾且主觀感受到的疲勞感,這種疲勞感或身體耗弱感,涵蓋身體上、情緒上、甚至是認知上,而且這些感覺,不成比例的高於近期之身體活動量,影響到正常生活。例如: 無法處理家庭日常事務,甚至連洗澡、如廁等基本的自理活動也變得困難;也可能影響到正常進食,導致營養攝取不足;影響情緒,導致憂鬱失志;甚至因身體過於虛弱,被迫延遲或中斷治療,這都可能讓狀況惡化。 根據2015年針對台灣北、中、南共23所醫療院所的研究調查指出,92%台灣癌症病人具有癌因性疲憊症問題,甚至超越睡眠困難、疼痛、食慾不振、憂鬱,成為最令人困擾的症狀。 這個症狀,不只發生在正在接受治療的患者,更頭痛的是,有些病人的癌疲憊並不會隨著治療結束而消失,如果不加以妥善處理,甚至可能會日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