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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 焦點.元氣新聞
育兒父母有薪產檢假、陪產假多2天!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因應少子化,自今(2022)年1月18日起,《性別工作平等法》在育兒措施上,將有薪產檢假日數由五日增加為七日;有薪陪產假修正為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五日增加二日,共為七日,給予育兒父母更多支持,建構更友善之生養環境。勞動部表示,受僱者依法提出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另為不增加雇主負擔,雇主於給付受僱者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各逾五日之第六日、第七日部分,得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勞動部指出,今年截至9月底止,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核付補助受僱者人數分別計5,685人、4,603人,核付金額分別1,356萬及1,417萬元。勞動部強調,受僱者如有產檢、陪產檢及陪產之需求皆可依法向雇主提出請假申請。雇主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名稱、姓名。有關薪資補助相關申請表單,雇主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業務專區」項下之「建構友善生養職場-薪資補助」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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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該看哪科.婦產科
政府釋育兒利多 醫:沒人會因產檢次數變多就想生
因應少子女化的國安危機,行政院挹注百億經費,於母親節前夕祭出多項加碼育兒措施,但專家或婦女團體均悲觀以對,認為新政策難解決根本問題,無法鼓勵早婚、生子;民團強調,兩性不平等、育嬰環境不友善、工時長、小孩沒人顧等,這些實際問題要解決,才能有效催生。禾馨婦產科診所主治醫師烏恩慈認為,免費產檢次數不需要到十四次,「不會有人因為產檢次數多,就願意生小孩,這無法解決少子化」;多照超音波也不可能查出所有的疾病,無須太過強調檢查。「鼓勵生育應站在產婦的立場」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長諶淑婷說,台灣產後憂鬱症比率高達一成,台灣女性真要需要的是從產前到產後連續性的支持政策,包括完備的生產教育、提供配偶陪產檢假、擴大助產師參與的共照制度等。至於提高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不孕症治療權威醫師李茂盛認為,政策應導向「鼓勵早婚、早生子」,年輕族群做試管嬰兒的成功率較高,補助的額度與次數可以多一些,才能引導民眾早婚、早生子,否則「新政策恐變相造成晚婚、晚生子」。托盟表示,根據國發會報告,廿年後我國將減少一七七萬人,每年出生嬰兒將比現在少四萬人,僅剩十二萬人出頭,代表五十年後工作年齡人口將少於現在的一半。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缺乏好的公共托育,讓女性必須放下工作、放棄薪水,回家顧小孩,其損失的不只是當時的薪水,而是未來的年資、就業發展,光是想到這些,就會讓女性不想生。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郭明旭表示,我國二○一八年開始推動準公共化教保服務,但現在超收、雇用不合格教保員等違規依然很嚴重,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資訊,去年準公共化被裁罰的幼兒園有兩○三所,重複裁罰有四十五所,這些幼兒園退場的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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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該看哪科.婦產科
育嬰留停津貼加碼領8成薪!最高半年領43.9萬 7月上路
為解決少子化危機,行政院今推出多項催生新政,包含擴大不孕症治療補助、產檢次數增加至14次、放寬雙親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加碼育嬰留停津貼等。勞動部官員說,育嬰留停津貼薪資替代率提升至8成、有薪產檢假、申請期間可少於6個月都在7月1日上路,其餘若涉及修法,實施日程未訂。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育嬰留職停薪彈性申請部分,放寬讓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停及津貼,配偶若未就業另一方也可以申請,申請期間可少於6個月(不低於30天),以申請2次為限。黃維琛說,申請育嬰留停可少於6個月,但配套是必須提前預告雇主,讓雇主有時間能因應,進行人力配調,現行僅規定必須事先書面告知雇主,但修法後會限定一定天數前要預告雇主,至於天數則要再研議。彈性工時部分,放寬受雇未滿30人事業單位的勞工,可經勞資協商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育嬰留停津貼薪資替代率也從原本的6成投保薪資提升至8成,黃維琛說,原本6成由就保支出,另2成由政府預算編列,預計每年42億元。此外,有薪產檢假從5天增加至7天,黃維琛也說,新增的兩天薪資將由政府補貼,將編列2.4億元。若依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可月領3萬6640元育嬰留停津貼,最長可領到6個月,等於雙親同時請好請滿,可領到總計43萬9680元的育嬰留停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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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該看哪科.婦產科
育嬰留停新制看過來! 不用一次請到6個月
行政院今天拍板放寬育嬰留停及調整工時彈性等政策,除了育嬰留停津貼提高,請育嬰假也有部分規定變動,包含不用一次請到6個月,但若要少於6個月未來須一定天數前預告雇主。因應少子女化趨勢,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拍板,投入新台幣91億元經費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增加產檢次數至14次等,其中跟勞動部有關少子化政策,包含放寬育嬰留停、工作時間彈性調整、產檢假天數增加以及育嬰留停津貼再加碼。爸爸媽媽若有育嬰需求,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請育嬰留停,現行規定是3歲以下子女可以請最多2年的育嬰假,且可以同時請領最多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不過,這次規定放寬,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政府拍板放寬育嬰留停政策,包含雙親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停以及育嬰留停津貼,請育嬰假時也不需要一次就請6個月。黃維琛表示,現行法律規定,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若要低於6個月必須與雇主協商。而這次則是放寬規定,申請期間可以少於6個月,但不得少於30天,且少於6個月的次數以2次為限,且必須提前預告雇主。黃維琛說,原本法條並沒有規定要多久以前告知雇主,但這次放寬後,後續會規定一定天數前須預告雇主,至於是要多久以前,之後會參考現行勞動法規中的離職、資遣及解僱等預告天數研議。在彈性工時部分,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的受僱者,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可以向雇主請求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並不給報酬,或是調整工作時間,且雇主不得拒絕。黃維琛表示,這條將另外訂定規定,若是受僱於未滿30人事業單位的勞工,經勞雇協商,也可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至於產檢假天數增加部分,黃維琛說,產檢假從5天增加為7天,增加的2天由政府發給勞工實際薪資、雇主不須負擔;而育嬰留停津貼加碼至8成,黃維琛說,6成將由就保基金支出、2成則由政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