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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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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 養生.家庭婚姻
老母打官司索扶養費,政府還補刀要錢!女怒吼:7個月就被她拋棄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在現代社會已非鐵律,有時制度可能還讓未盡義務者不勞而獲。一個拋家棄子數十年的媽媽,年老後不僅上法庭要求女兒履行扶養義務,政府還要求女兒每月付出1萬多元的安置費,不僅當事人憤慨,外人也大抱不平。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提到她7個月大時,就被「追求自己的生活」的媽媽拋棄,沒想到等她長大也成為人母之後,生活陷入困頓的媽媽申請法扶律師將她告上法院,要求1個月1萬元的扶養費,最後法官判女兒減輕扶養義務。但是,官司結束後事情並未了結,5年後女兒又收到社會局公文,每個月須支付母親的安置費1萬多元,令她氣憤不已,卻也無可奈何。對於此案例,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表看法,分析出這個故事有兩個法律上的重點。一是母親打官司,即使輸了,判決也能做為扣除女兒財力資產的依據,她去申請低收入戶或社會福利時較容易通過。二是老人若無依靠,政府會將她送往安養院,之後再發函要求女兒繳納代墊的安置費,若女兒不給,社會局可以直接移送行政執行,「從你的銀行帳戶內把錢扣走!」如此一來,面臨相同情況的子女,是否就只能認命付錢呢?林智群提供解套方式。他指出,政府要求子女付安置費的通知,是一個行政處分,若有疑義,須在收到通知後30天內提出「訴願」,等政府駁回後,在收到駁回決定的兩個月內打「行政訴訟」,告政府機關,接著子女就可以主張無扶養義務,拒絕負擔這筆錢,這也是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562號判決的主旨。但林智群也說,若子女被法院認定有「部分」扶養義務,就無法免除負擔。他形容遇到失格父母就像「拔虱目魚刺一樣」,只能一步一步把問題解決。網友們對案例中的女兒也深表同情,「這對那女兒來說真是三度傷害,被遺棄,被告,最後還要付錢養她」、「沒有盡到養育的恩情,老了才要小孩養,真的無法理解」。另有網友提醒,若身邊有失格的父母或兄弟姊妹,滿18歲就可以去申請免除扶養義務,「保護未來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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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4 退休力.理財準備
家有啃老族,怕太早分財產會被孩子置之不理怎麼辦?律師:防範不孝,贈與子女先簽契約
我家兒子今年40歲,因為是獨生子所以比較寵愛,都已經40歲了,不娶妻、常換工作。雖然不想說自己的兒子是「啃老族」,但還是很擔心他未來該怎麼辦;又怕太早分財產,我和先生會被兒子置之不理,來自心軟媽媽的煩惱。(嘉義張太太)「賴家王老五」 相同煩惱的父母不少美國愛情喜劇「賴家王老五」中,父母為了將35歲還賴在家的兒子「請」出去,雇用一名美女色誘兒子,希望兒子陷入熱戀會願意獨立門戶。其實現實生活中,有相同煩惱的父母還不少,成年還靠父母養的啃老族愈來愈多;或是,不顧父母、惡意棄養的案例也層出不窮,遇到這些狀況該怎麼辦呢?防範不孝 贈與子女先簽契約美國中情局日前發表一份全球總合生育率預測報告,其中台灣的生育率竟然名列全世界227個國家和地區生育率倒數第一。世新大學財金系副教授郭迺鋒認為,台灣少子化現象嚴重,獨生子女個個是寶,生長在過度優渥的環境中,久了就無法承擔壓力,自然成了「啃老族」。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林隆鑫表示,啃老族拋棄撫養父母的案例時有所聞,因此,建議父母在贈與房產或金錢給子女前,可先簽訂「贈與契約」,清楚寫下有附帶條件的贈與,防範子女不孝。林隆鑫分享一個實際案例,一對父母為兒子付了800萬的房子頭期款,協助買下一棟大房子,不料房子購買後,兒子卻對父母態度大轉變,六親不認甚至不願讓父母同住,也不願盡撫養義務,讓爸媽傷心欲絕。以這個案例來看,林隆鑫表示,若父母有簽訂贈與契約,可在契約中清楚寫下,當完成贈與後,兒子需履行扶養義務,或房產權狀由父母保管,以確保父母居住權,若兒子反悔沒做到,父母可撤銷贈與,為自己晚年生活留點保障。保障老後 金援也要防範棄養林隆鑫指出,雖然根據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年邁父母固然享有成年子女扶養的權利,但如果子女幼時有故意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不法侵害(例如常常毆打謾罵),或落跑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法院認為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時,可以減輕扶養義務;情節重大的話,還可免除扶養義務。如果父母從小就對子女呵護備至,但孩子成年卻沒有盡到扶養義務,父母是可以告遺棄罪。按刑法第294條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林隆鑫解釋,如果父母身體硬朗又有錢,縱使孩子不給生活費,父母也不會有生存危險的話,遺棄罪是不會成立的;但假使父母體弱多病,不被撫養可能餓死或病死時,則父母就是無自救力之人,這時候遺棄罪即會成立。面對少子化,父母溺愛造就不少啃老族,成年後不願自力更生、靠父母養,或是享受父母的金援後卻棄養,若遇到類似狀況,不妨採用以上律師建議的方法,來保障自己的老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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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7 養生.人生智慧
分不到遺產,能拒養父母嗎?律師:想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須先負責舉證
子女負有扶養父母的義務,但若因「遺產分配不公」的理由,可以合法拒養雙親嗎?日前有名男網友在網上發文,抱怨父親打算將所有遺產都留給姊姊,讓他心理很不平衡,表示為此往後想拒養父母,詢問網友意見,卻獲得支持聲音。律師指出,實務上少有因遺產分配拒養案例,主要是「舉證有難度」。免除扶養 要符合情節重大恩典法律事務所王薏瑄律師表示,根據民法1114條、1115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扶養義務,但也有規定當符合某些特殊情況時,得以「免除或減輕」子女的扶養義務。她解釋,減輕事由根據民法第1118條、1118條之1,內容提及「當小孩受父母為惡意遺棄、家庭暴力、性侵害等不法行為的受害人,或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以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父母的義務。」王薏瑄說,「具備減輕事由」加上「情節重大」,將可構成免除事由,例如爸爸離家多年沒照顧過小孩,可能構成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當事人就可向法院提起,要求減輕扶養義務;又如果爸爸離家多年,自小孩出生起從未看過或照顧小孩,則此時小孩可以進一步主張「構成情節重大」要求免除扶養義務。她解釋,減輕扶養最具體的例子是扶養費用的計算。在實務上常見過去對子女不聞不問的父母,年老時在安養院度過下半生,向子女要求負扶養義務,給付安養院費用,此時子女可請求不負擔安養院費用或酌減金額,但請求時必須先提起訴訟、向法院主張。而且要注意的是,判決確定前,法院仍規定子女要負責扶養義務,惟判決確定當天才能依照結果減輕扶養。口頭提及 子女舉證有難度若從網友「遺產分配不公」個案分析,最有可能是遺產分配不公是否對他造成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所以當事人須負起舉證責任,首先須證明「遺產分配不公」,律師說,這部分證明會依爸爸行為有所不同。例如,爸爸口頭提及已立遺囑或已先把房子過戶給姊姊,若只是口頭提及,舉證較困難,接著再證明因這件事被爸爸在精神上有不法侵害,若可證明、說服法官,當然可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但律師坦言,「證明中間的因果非常難。」另外常見案例,包括父親無故離家十幾二十年,之後出現要你照顧下半生;另一種是父親小時候對孩子家暴,現在年邁,回過頭來要求子女扶養。王薏瑄解釋,像這類扶養義務的免除或減輕,常見的爭議在於「界線在哪?該如何認定?」恐需靠個案判斷,法院會依照不同的案件去權衡是否可減輕,或構成免除扶養義務,或是兩者都不行。財富傳承 律師教超前部署處理財富傳承案件20年以上經驗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特別點出常見的4種內心糾結,鼓勵熟齡朋友提前做好財富規畫,畢竟家事萬千、人情難測,要讓財富傳承得當「沒那麼簡單」,關於分產你該知道的事,讓財富傳承律師群聯手出馬,幫你超前部署,做好晚年最佳的傳承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