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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處方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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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焦點.元氣新聞
出國必收藏!出入境採購、攜帶食品藥物有限制 7大QA解惑,踩1紅線最重恐罰百萬
暑假是國人出國旅遊旺季,不少民眾會從國外購入食品或非處方藥品,衛福部食藥署提醒,在總量、價格與重量上都有相關規範,生鮮蔬果或肉類產品,也要符合農業單位檢疫規定,聯合報元氣中心製作七大QA,一文看懂出國準備與入境食藥品注意事項。Q1:出國購買的錠狀或膠囊食品,可以買多少呢?A: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說,錠狀或膠囊食品僅能供個人使用,且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價值需在1000美元(約新台幣3萬2700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生鮮蔬果或肉類等產品,也應留意符合農業單位檢疫相關規定。Q2:國外買的食品吃不完,可以轉賣嗎?A:不可以。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表示,國外採購回國的食品,僅能供個人自行食用,不得在國內販售,違規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14款,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此外,網路上購買的國外進口食品,自己吃不完時,也不能轉賣他人。鄭維智說,110至113年間違反相關規定有890件,其中678件已由地方衛生局裁處,總金額達1890萬元,單一事件被處罰最高20萬元,可能因為數量多,導致金額較大。Q3:國外藥妝店很好逛,攜帶藥品入境有哪些注意事項?A: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指出,返國旅客攜帶藥品入境,需注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限量規定,攜帶藥品屬於「非處方藥」者,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Q4:攜帶藥品可為處方藥嗎?A: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說,攜帶藥品屬於處方藥者,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的合理用量,且至多以6個月用量為限。Q5:針對慢性病用藥或管制藥品,是否有特殊規定?A:自身有在使用慢性病藥或管制藥品,且有隨身攜帶出國的需求,應記得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提醒,於國外購買當地藥品回國,要注意藥品是否含有我國管制藥品成分,且各國管制藥品規定不一,民眾出境時除需注意欲前往目的國相關規定外,也需留意回國時管制藥品攜帶入境的相關規定。Q6:入境觸犯藥品相關法規的罰則為何?A: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表示,出國後攜帶藥品入境,僅能供自用,不得販賣,違者將可依藥事法第27條及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也有可能涉及同法第83條刑責。Q7:出國可以準備哪些常備藥物?A: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說,可準備解熱鎮痛藥、抗組織胺藥、暈車藥、腸胃用藥和外用藥膏等5大類品項。(1)解熱鎮痛藥:如乙醯胺酚類(Acetaminophen)及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包含阿斯匹靈(Aspirin)及布洛芬(Ibuprofen),能有效緩解頭痛、牙痛、經痛、關節痛等疼痛,並具退燒功能。(2)抗組織胺藥:可用於緩解過敏症狀,如流鼻水、皮膚過敏等,短效型和長效型抗組織胺的選擇需要根據個人情況謹慎使用。(3)暈車藥:乘坐飛機、輪船、長途巴士或汽車時,動暈症狀如頭暈、腹部不適、噁心嘔吐等,暈車藥可以有效緩解這一類症狀,可在出發前30分鐘服用,但需注意可能引起的嗜睡副作用,尤其是與抗組織胺藥同時使用時,更需謹慎。(4)腸胃用藥:腹瀉、便秘等問題在旅途中並不少見,備上適量的腸胃用藥可以應對這些突發狀況。(5)外用藥膏:攜帶蚊蟲藥膏或外傷藥膏有助於減少紅熱腫痛的不適和感染風險。出國逛藥妝店狂採購攜入境 踩1紅線最重恐罰百萬暑假到了,不少民眾安排出國旅遊,日韓藥妝店更是民眾必逛行程,不過從國外購入醫材及化妝品得留意相關規定,隨化妝品不分類新制上路,針對防曬劑、染燙髮劑、止汗制臭劑和居家用牙齒美白劑等,不再有攜帶入境的數量上限,但違反自用原則,最重可處新台幣100萬元,入境時也要留意海關相關規定;符合規定品項且未超過數量上限的醫療器材,則可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妝品組簡任技正吳亭瑤表示,依據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6條第4項規定,攜帶或郵寄方式輸入專供個人自用的醫療器材,符合OK繃、液體OK繃、日拋隱形眼鏡和醫用口罩等8大類品項,且未超過數量上限者,得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且以半年一次為限。吳亭瑤提醒,上述方式帶回國內或輸入的醫療器材,還是有一些規定要遵守,有些人會把多餘用不到的產品上網兜售,但這其實是違法的,針對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的個人自用醫療器材,「僅供個人使用」,如有販售、轉讓或轉供他用,則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5條第2項,供售限制規定,依同法第70條第1項第10款,最重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另外,自今年7月起,化妝品採「單一化管理」,過去被稱為「特定用途化妝品」的防曬劑、染髮劑等品項,7月起一律改稱化妝品,食藥署同日廢止「輸入特定用途化妝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之限量」規定。吳亭瑤說,新制上路後,針對化妝品不再像過去,有每種至多12件,合計不超過36件為限,不過入境時仍要留意,海關對「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相關規定。吳亭瑤表示,玻璃安瓿容易碎裂,不能作為化粧品容器,如需個人自用要經過申請,也可先確認要帶回的產品為化粧品,再提出申請。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提醒,國外旅行購買的個人自用化妝品,不得供應、販賣、公開陳列、提供消費者試用或轉供他用,違反規定者,依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3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國外購買的化妝品無中文標示,如果使用後導致刺激、過敏、紅腫等肌膚傷害,需自行向國外求償。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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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名人.精華區
沈麗娟/提高非處方藥使用 解缺藥危機
健保署長石崇良甫上任即面臨難題,包括罕見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藥品是否給付以及指示藥品缺貨,對照之下,前者每人年均藥費高達近七百萬元,後者則是每錠低至一元甚至不到二毛的藥品,顯示健保藥品給付複雜的一面。這種結構性問題不能只是治標,應該從根本解決問題,才有機會實現健保永續發展。健保永續發展需要財務平衡,同時也要保障醫療品質和醫藥創新產業發展。財務平衡通常是主管機關優先考慮,健保資源有限,不是開源,就是節流。如果健保需要照顧小病、大病及罕見疾病,每年就需要增加預算才有可能,政府若未增加預算,且人民繳的保費凍漲,理論上必須節流,才能解決財務問題。但如何做到節流呢?作為藥學系老師,我每年都會教授非處方藥必修課程,非處方藥包含指示藥品和成藥。在課堂上,我介紹如何區分和管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品,並教導學生如何協助民眾自我照護,選用非處方藥品,提高用藥安全的意識。藥師指導 增加民眾用藥安全先進國家有明確的非處方藥政策,通常非處方藥不列入保險給付範圍,而是在社區藥局由藥師指導民眾選購,這不僅增加民眾的健康知識,也讓民眾在有更多選擇的同時,也能學習關注用藥安全。落實基層醫療照護,降低財政負擔和提高用藥安全。我們的健康照護體系可用正三角形描述,最基層是自我照護、基層醫療,頂端則是醫學中心照護,這正是分級醫療。透過365天民眾自我照護,小症狀到社區藥局找藥師,小病到診所就醫,大病才由醫學中心診治,可讓醫學中心專注急重難症,使醫療體系更有效率。台灣非處方藥品 市占僅5%台灣目前醫療體系狀況卻恰恰相反,例如醫學中心診治許多一般慢性病人,造成醫療體系人力短缺,急重難症病人反而無法及時救治。台灣非處方藥品的市場占有率,在健保制度實施前為23%,近卅年健保制度下,看診取藥變得方便,已萎縮到5%以下,與其他先進國家呈現鮮明對比。以美國為例,其非處方藥品耗用數量占全部藥品60%。指示藥品 竟比糖果便宜健保開辦時,健保法即已明定指示藥品不給付,然而健保迄今仍持續對指示藥品加以給付,且隨著藥價調整政策,持續調降指示藥品藥價,造成今天一顆藥品比一顆糖果還便宜的慘狀,試問低價競爭下如何確保藥品品質?若品質無法保證,最終受害的還是民眾。為了使健保永續經營,建議應該採取如先進國家一樣的非處方藥政策,讓民眾有機會了解自身小症狀,自主選擇非處方藥品,不僅節省就醫時間和交通等間接成本,也能夠降低健保的直接成本,如診療費和藥費等,做到賦權於民,落實分級醫療。錯誤的政策對健保的影響可能更為深遠,健保署對相關議題的回應須整體性審慎評估,建立長遠政策方向的可延續性及一致性,而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