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那些疾病?
1. 用於體重控制,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外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成人病人且初始身體質量指數(BMI)為•≥30 KG/M2,或•≥27 KG/M2至<30 KG/M2,且病人至少有一項體重相關共病,例如第二型糖尿病、高血壓或血脂異常。 以每天3.0 MG治療12週後,若病人初始體重並未減輕至少5%,應停止善纖達治療。2. 用於體重控制,做為均衡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外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12歲以上且有下列狀況的青少年病人:•肥胖症(根據國際分界點,身體質量指數(BMI)相當於成人≥30 KG/M2)並且•體重超過60KG。以每天 3.0 MG 或最高耐受劑量治療12週後,若病人的BMI或 BMI標準分數並未下降至少4%,應停止善纖達治療並重新評估病人狀況。
相關疾病說明: 痛風 運動神經元病 高血壓 糖尿病 肝昏迷(肝性腦病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