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疾病名稱: 皮膚癌
-
英文名稱:SkinCancer
皮膚癌是什麼?
皮膚癌是指皮膚表面發生的惡性腫瘤,好發生臉、頸、手臂常被陽光照射的部位,最常見的三種為:
.基底細胞癌:為最常見的皮膚惡性腫瘤,通常看起來表皮周圍光亮凸出;呈現膚色伴隨有微血管擴張的小腫塊,中間偶爾有潰瘍傷口,70%到90%發生在臉部等陽光照射到的地方。
.鱗狀細胞癌:皮膚外觀上多半為突出的屑狀角化腫瘤或潰瘍,容易發生在陽光長期照射之處,如耳朵;臉部;唇和嘴部,有時會發生在腿或腹壁等受到慢性傷害或輻射的部位。鱗狀細胞癌通常會發展成如蕈樣狀的腫塊。
.黑色素細胞癌:黑色素細胞癌較常出現在肢端如手指腳趾、手掌腳掌、趾甲等處,但也可能出現在身體任何一處,包括臉部及黏膜,通常以墨黑色或色澤不均的斑塊出現,也可能呈現凸起的腫塊。
皮膚癌的成因是什麼?
大部分的皮膚癌都發生在臉部、頸部、前臂和手背等暴露於陽光的部位,陽光中的紫外線是導致皮膚癌最主要的原因,另外人工紫外線如太陽燈及日光浴中心,或將皮膚曬成古銅色的燈具,也可能導致皮膚癌,皮膚癌通常是從兒童期開始,並經過幾十年在紫外線的曝曬下而形成。或是工作上常須接觸到化學物質的人及接受過長期放射線照射的人。
基底細胞癌是最常見的皮膚癌。它的惡性度較低,幾乎不會轉移,大多以手術切除即可根治。由於鱗狀細胞癌會轉移且即使手術切除,仍有復發的可能,鱗狀細胞癌的預後與發現的早晚有關,因此及早發現,治療容易且預後較佳。黑色素細胞癌容易轉移且難治療,只有在早期發現的情況下,予以手術切除才有治癒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