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失智者確診後,家屬可替失智者申請捺印指紋,相關申辦方式如下:
1. 親自帶失智者至各縣市指定警局或刑事鑑識中心,申請自願捺印指紋,需先備妥申請人戶口名簿或身心障礙證明。
2. 民眾可先在家自行捺印指紋,在刑事警察局網站下載自行捺印專用指紋卡,按捺十隻手指指紋,一旦發生走失時,家屬攜帶指紋卡及身分證直接提交警局。
若擔心失智者走失,可到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申請或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等機構申辦走失手鍊,檢附使用人身分證及身障證明正反面影本,或檢附下列其中之一影本:醫師診斷書、中低收入戶、警局所開立之走失紀錄單,即可免費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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