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2 焦點.元氣新聞
確保醫療暴力零容忍 防治成果納入醫院評鑑
近年醫療暴力事件頻傳。醫療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但衛福部統計,113年度通報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情事443件,較前一年高出112件,創近5年新高。第一線護理師都清楚,衛福部統計只是冰山一角。許多醫療暴力事件因擔心申訴無效、影響職涯,或缺乏完整支持而被迫隱忍,未被完整揭露。這些發生在急診室、病房,甚至加護病房的言語辱罵、肢體攻擊,不僅是對護理師身心的傷害,更是對醫療安全的威脅。我們必須正視一個現實:當護理師在高壓與恐懼中工作,注意力勢必分散,判斷也受到影響。這意味著,醫療暴力的受害者不僅是護理師,更可能是被延誤照護、增加風險的病人。在護理職場推動「幸福文化」的核心之一,就是「安全與支持」。其中,防治職場暴力必須列為最優先的議題。若醫療機構無法保障護理師人身安全,又如何要求護理師全心全意照護病人?醫療暴力防治三大缺口一、法令保障不足:雖然醫療法與刑法已有相關規範,但罰則過輕、執行力不足,往往無法發揮嚇阻效果。許多加害者在短暫拘留後即可釋放,護理師卻要承受長期心理陰影。二、醫院內部支持不夠:許多醫院缺乏完整的即時通報與危機處理機制,遇到暴力事件時,護理師往往只能「自己承擔」。在制度設計不足下,受害者反而成為「孤立者」。三、社會氛圍錯置:部分民眾將醫療暴力合理化,認為是「情緒失控」或「可以體諒」。然而,醫療場域應該是最需要冷靜、尊重與理性的地方,任何暴力行為都不該被淡化。提升職場安全性三解方護理職場的安全性,與全民健康安全息息相關。我們必須採取更果斷的行動,落實醫療暴力零容忍。首先,修法強化刑責,針對在醫療場域施暴者,應明確設立加重刑責條款,並落實即時移送與快速審理。醫療環境不應淪為法律灰色地帶。其次,健全通報與支持系統。醫院必須建立快速通報、緊急應變與心理支持機制,並提供司法協助,讓受害者不再孤單面對。這是職場安全的最基本保障。再者,強化預防與教育。醫院應投資安全設施與人力,例如即時警示與安全演練機制,以及高風險單位的專責守護。對民眾持續進行健康教育,強調「尊重醫護」就是「守護自己」。同時,政策應納入幸福文化指標,並將醫療暴力防治成果納入醫院評鑑,形成政策動能,確保「零容忍」不只是口號,而是可以檢驗的標準。醫療暴力是長期被低估卻真實存在的風險,它摧毀的不只是護理師信心,更是醫療系統的安全感。護理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中工作,病人才真正能在醫院中獲得安全照護。「護理職場幸福文化」不是護理師的福利,而是全民健康的保障。醫療暴力零容忍,應該是社會共識,也是政府責任,更是我們守護醫療品質的第一步。護理師值得被保護,因為他們正在保護每一個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