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9 名人在線.蕭維德
蕭維德/我碰到醫療糾紛了
小華與小李是大學同窗兼多年好友,某日同學會聚會,見彼此都愁容滿面,相互詢問下,竟才知道彼此都遭遇了醫療糾紛。小華太太婚後多年不孕,夫妻努力多年後終於懷孕,懷孕期間,小華和太太小心呵護、深怕胎兒有所意外,每次產檢也都陪同,當在超音波檢查時看到肚中寶寶形狀時、夫妻倆還不禁流下感動的眼淚,最後在歷經辛苦後,終於順利產下一名男嬰,遽料,嬰兒出生後竟發現有兔唇及右手掌缺了小指的情形,夫妻倆不禁情緒崩潰,質疑產檢過程中醫師一再告知嬰兒一切健康、無異狀,為何仍會發生此種情形?夫妻倆指控醫師產檢及超音波檢查有重大疏失。小李則是父親年歲雖高但平日身體健壯、李父每日傍晚都會到河堤旁健走,某日卻突遭一孩童騎腳踏車不慎撞倒,經送醫院急診後,醫師檢查後發現僅有手肘擦傷、生命徵象無異狀,詢問李父並無無暈眩、嘔吐等現象,經治療傷口並留觀四小時後,即讓李父離院返家,遽料,當日半夜李父突昏迷,送醫院後經電腦斷層檢查發現頭部有蜘蛛膜下腔出血,疑似外力撞擊所致,雖經緊急進行開顱手術,但至今仍昏迷不醒,小華與家人質疑急診醫師當時為何未在受傷當時的第一時間安排頭部電腦斷層檢查,導致李父延誤治療。小華與小李倆人均對於醫院事後未採取積極的彌補措施、堅持不承認錯誤且拒絕賠償等感到不滿,相約共同尋找律師,準備對醫院與醫師提告。同學會上各個同學也都對現今國內醫療糾紛的普遍感到訝異,並痛斥國內醫療水準低落及醫院、醫師無醫德。類似小華與小李案例的情形,在國內社會上時有所聞,媒體也經常有所報導,將心比心,每個人都不希望類似的情形發生在自己或親人的身上。問題在於,一旦不幸遇到,究竟應如何面對、處理,才是最恰當的方式,這可能是現代人必修的一門人生功課。筆者參與處理醫療糾紛多年,發現病人與家屬在事發當下最需要的,是醫院方對於發生原因的詳細說明,以及迅速地提出對病況後續處理的方式,但不幸的是,臨床上仍常見到家屬因一時激憤難忍,而於當下對醫院與醫護人員嚴厲指謫、謾罵或揚言提告或逕行訴諸媒體、網路等,導致醫院方為了自保而關上溝通與協商的大門或推由社工、公關人員虛應了事,反而使病人與家屬無法及時獲得最適切的照顧與說明,最後促使民眾採取訴訟來解決醫療糾紛,其結果,就是造成醫病雙方的對立,且因為醫療糾紛訴經常訟耗時長久才有結果,也使病人無法及時獲得適當的治療、處置與賠償或補償,造成醫病雙輸的結果。民眾遇到醫療糾紛,目前國內各大型醫院多設有醫療糾紛處理單位或相關機制,民眾可進行申訴或反映;另外各地方衛生局亦設有醫療糾紛調處單位,民眾可逕向衛生局聲請調處,調處時都有醫療與法律專家委員共同參與進行,可給予民眾專業說明,如醫院方確有明顯疏失,通常也會勸說促使醫院方給予賠償或補償,民眾如果擔心證據消失,也可以先向法院或檢察官聲請保全病歷、影像報告或相關資料等證據,未必一定要馬上提起訴訟。筆者認為,醫療糾紛當然難以僅憑一兩種方法就能全面解決,但多數人當遇到醫療糾紛當下,並不清楚該如何處理,有時任由情緒主導一切,致使醫病衝突對立強烈而陷入僵局。筆者建議,衛生主管機關應該更多費一些心力在醫、病雙方面對醫療糾紛的因應方式宣導上,而非僅著重在後續賠償的協商機制,例如製作並在醫院內發放醫療糾紛處理小冊子等文宣,讓民眾知道該怎麼去面對醫療糾紛,而民眾自己平常也可多注意或蒐集相關報導,了解醫療糾紛發生時處理的步驟,也許可以從源頭去緩和醫療爭議變成醫療糾紛的情形,讓原本也許只是醫療的爭議事件能獲得理性、制度性的解決,病人也能快速地獲得適切的治療與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