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3 名人.吳佳璇
吳佳璇/告訴我,你為什麼殺人?
曾文欽、謝依涵、鄭捷、龔重安、王景玉,倘若您記得這些名字,以及他們登上媒體頭條的共同理由,即便您不是被/加害者親友,內心除了一陣翻騰,想必有更多不解:為什麼要殺人?為滿足民眾知的權益(與獵奇心理),近來媒體處理重大治安事件,總會找精神科醫師分析加害者心理。儘管「隔空診斷」不符專業倫理,弔詭的是,遊走於尺度邊緣的評論往往最吸睛,曾參與上百件精神鑑定案的我,常看得冷汗涔涔。當殺人事件進入司法程序,倘若檢察官或法官對被告的「責任能力」有疑義,真正的精神鑑定才會登場。鑑定團隊並不針對人怎麼被殺(犯行),或為何被殺(犯意)進行評估,鑑定關心的是,犯罪時,被告是否「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辨識而行的能力」。依照當代刑法體系,行為人必須「認知辨識能力」與「行為控制能力」健全,才須負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十九條亦明定,無能力者不罰,顯著減低者減輕其刑。可當湯姆熊割喉案、八里雙屍案、北捷隨機殺人案、文化國小女童割喉案一一定讞(僅鄭捷判死),卻再再激起民眾「司法不公」之怒,甚至加深「精神病脫罪」之成見。如何弭平法律與人民的鴻溝?司改國是會議結論之一便是加強公民法律教育。但教材在哪兒?若有一系列「白話本」精神鑑定報告書,用故事娓娓道出人心幽微曲折,會不會是拉近彼此距離的重要一步?這是我自二十年前參與精神鑑定就開始做的夢,今夏陸續成真。《告訴我,你為什麼殺人:司法精神醫學專家眼中暴力犯罪者的內心世界》的作者娜拉·塞美,透過平實的敘事手法,剖析九個殺人案,展現這些記者筆下的「禽獸」與「怪物」,實非另一種人類,只在少數幾個層面和你我不同。您或許一時不能接受,自己(或子女)和殺人犯沒多少不同的論點,卻害怕哪個環節走岔回不了頭。《誰都可以,就是想殺人:被逼入絕境的青少年心理》的作者碓井真史,便試圖回答這個疑問。作者以2008年日本秋葉原無差別殺傷事件破題,分析這群「就是想殺人」的孩子,人生怎麼會走到只剩下殺人與自殺這條路,並從中思考個人、家庭以至於社會的對策。我相信多數人認同塞美醫師主張,「破壞性行為是人類固有可能性……我們都是用同一種木材刻成的,只在細微紋理上有所差別,我們必須辨認出那些犯下醜陋罪行的人也是人,從而在其中也看出我們自己」,也不排斥碓井心理師建議,「不畏懼地、好好地觀察人心的黑暗處」。但我猜想,當您服膺一個人要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時,很難不在意犯罪者的精神異常抗辯,會不會鼓勵再犯,產生模仿效應?而犯錯受罰,除了報應,不也威嚇其他潛在犯罪者莫以身試法?如果我說出您心裡的話,請回想塞美醫師的案例,在德國,犯嫌若因精神障礙無罪或減刑,須至專責司法精神病院,治療到無再犯風險,常有人終身失去自由。更驚人的是,美國法學教授亞當·班福拉多,長期爬梳歷史判例與行為科學研究,發現以正義之名讓犯錯的人受苦,不一定有助於根絕犯罪,也不保證我們更安全。於是,他撰寫《不平等的審判:心理學與神經科學告訴你,為何司法判決還是這麼不公平》主張,唯有全面研究人類的認知與心理特質,如何與法律系統漏洞相互加乘,才能減少其中的不公不義,追求真正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