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9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該不該打第4劑?前台大醫揭「2情況」可不打:效果有限且不持久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原期,加上國外BA.4、BA.5病例逐漸增加,不少專家疾呼應在秋冬前接種第四劑,以防疫情再度捲土而來。曾任台大醫院感染科醫師的林氏璧(本名孔祥琪)今(28日)指出,「最近很多醫護人員來問我該不該打第四劑」,他因此分享個人看法。林氏璧表示,台灣目前有三類人可以在第三劑施打完五個月之後繼續施打第四劑:一、5月16日公布: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及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低下且病情穩定者;二、6月10日公布:第一類醫事人員(包含醫事執登人員及醫事機構非醫事人員);三、6月27日公布:機場港埠、居家檢疫、航空機組員及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相關工作人員。林氏璧解讀,目前沒看到其他國家針對醫護人員或邊防人員施打第四劑疫苗,多半是針對一定年齡以上,或是免疫不全的患者。同時,打第四劑的建議主要是來自「以色列的研究」,其中有個刊登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的研究指出,醫護人員在打完第三劑四個月後,打第四劑的研究對象裡「有154人打BNT、120人打莫德納」,其中和抗體僅能回到比第三劑稍高的水準,且防Omicron有症狀感染各自僅有43%和31%;若把無症狀感染也加進來,則各自僅有30%和11%,效果更差。林氏璧說明自己可以理解ACIP的決定,畢竟國內疫情雖然已經在下降中,但還是有一定的程度;此外BA.4、BA.5已經要進來,因此想短暫的加強一下醫護和邊防人員的免疫力。不過林氏璧強調,「不應該太過期待打第四劑能減少感染的效果」、「防感染效果有限且可能也不持久」。最後,林氏璧也列出四點條件,提供醫護作為參考是否該接種第四劑的依據:一、若本身有新冠重症風險因子如肥胖、糖尿病,可以打;二、若接種前三劑疫苗時,曾發生對mRNA疫苗有嚴重不良反應,可不打;三、若評估工作環境,發現接觸病毒的風險實在太大,可以打;四、若已經感染過了,可不打;但是假如只打兩劑就感染了,那在感染後三個月,可追加第三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