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正飛快的老去,也許您距離老還很遠,也許您已中年初老,但看著日益年邁的父母,似乎應想想,如果有一天他們需要照顧,適用那一種照顧模式,應該要準備多少錢?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長壽國度日本也面臨快速老化的問題,以下這本書,是一對70多歲的姊妹,照顧93歲老媽媽,還能樂觀、開朗面對的過程。如果有一天,你也面臨需照顧年邁父母的時候,你是否也能有同樣的心境?
【文、圖/摘自新自然主義《93歲的老媽說:我至少要活到100歲!朗朗照護》,作者米澤富美子】
把錢花到一毛不剩再走吧
二○○八年夏天,媽媽的「要介護度」升高到四,跨入需要夜間照護的門檻。可是聘請夜間特別看護的費用之高,讓我錯愕不已,開始猶豫起來。
如果每天晚上都請特別看護,我和媽媽兩人的年金加起來仍不足以支付。我和媽媽都還需要日常的收活開銷,扣除掉最基本的生活用度以後,可以用來雇請特別看護的錢就更少了。不足的部分,只好從我微薄的積蓄拿出來補貼。
當我向與媽媽同住的妹妹,提出「先從一星期請兩晚特別看護開始」的構想時,妹妹並不贊同。「不必要花這種大錢。」她是這樣說的。這筆錢雖然是由我來出,不過一星期請兩晚特別看護的費用,換算下來一個月就幾近於妹妹每月領的年金,她一定是認為這樣花費太奢侈了。
「我拚一點,晚上自己顧就好。」儘管妹妹這樣說,我還是說服她,先從每星期兩晚開始,嘗試請人輪替照護。如果為了省這筆錢,把妹妹和我累倒了,那可就得不償失了。妹妹不是不明白,只是大筆的花費嚇到她了。
時間一久,妹妹果然累壞了,結果雇請夜間特別看護的天數,就從每星期兩晚增加到三晚,然後是五晚,最後成了每天晚上。下定決心的過程,足足用了好幾個月時間。
當我終於下定決心每晚請特別看護的那天,我從東京打電話給妹妹,向她道歉說:「對不起,我早該一開始就這樣做了,但是下定決心還是需要一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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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法預期照護費用需要支付多長時間,所以也無法做好事前規劃。照這樣花用下去,我有限的積蓄早晚會見底。如果需要一直照護下去,付不出錢的那一天總歸是會到來。
我於是開始打家裡的主意,有一天積蓄用光,就要賣掉房子。幸好房屋貸款已經繳清,賣了房子應該還可以支付幾年份的照護費用。
人生在世並不需要太多身外之物,既然是赤條條的來到世間,那麼赤條條的走又何妨。媽媽的老家還保留著我的房間,我二十歲之前都在那裡度過。我可以回到老家,和媽媽、妹妹一起生活。這麼一決定,心頭頓時輕鬆。
我和友人聊到自己的決斷時,他這樣說:「如果是自己孩子生了重病,需要大筆醫療費才能夠醫治,我會毫不猶豫的散盡家財讓孩子接受治療。但如果是自己的父母需要,我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願意這麼做。」友人的孩子都還未成年,正是需要用錢的時候,自然無法為了父母散盡積蓄。
這一點,我倒是比他無牽掛。我的三個女兒年紀都已經四十歲上下,各自經濟獨立,不需要靠我吃飯,更可喜的是,也不指望我的遺產。不但如此,她們還瀟灑地對我說:「老媽妳就儘管花到一毛不剩再走吧!」我想,她們應該也是早知道老媽我手邊所剩無幾。
能在走到生命盡頭的時間點上,剛好把錢花個精光,那是再好不過。然而世事豈能盡如人意,最怕的是還有一口氣在,卻已經花光積蓄,晚境一文不名。不過,確知孩子真的不寄望我為她們留下錢財,也讓我感到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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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婆當年住院兩星期左右就撒手人寰。那是三十六年前的事了,外婆當時七十七歲,全家人對於當時未能盡全力看護外婆都十分自責。媽媽深感對不起外婆,叨念著:「如果為妳外婆多花些錢就好了。」她這樣一念就是好幾年。對於未能幫外婆善盡看護之責,我也深自反省,有好幾年都無法釋懷。
但願看護不周的遺憾不要在自己的媽媽身上重演,所以我要趁還來得及的時候全力以赴,這就是我現在的心情。
關於《93歲的老媽說:我至少要活到100歲!朗朗照護》
我72歲,住在東京,曾經多次罹癌切除子宮、乳房、甲狀腺。
妹妹70歲,陪媽媽住在大阪府。
爸爸30歲時就因二戰死於南洋。
媽媽說,「妳老爸的命,我來替他活…我要活到三位數」。
或許,長壽正是某種形式的為爸爸報仇。
我們總是一再見識到媽媽的堅韌、滿滿的生命能量,
由衷感到,生為媽媽的孩子,真好!!
五年來,我與妹妹「樂觀開朗」咬牙支撐媽媽在家照護的人力、物力與金錢;被照護的媽媽也能夠「歡喜爽朗」,率性自在。
我們全家都珍惜活著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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