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衛生署擬同意,讓非值班、午夜12時過後趕回醫院接生的婦產科醫師收取「超時醫師服務費」。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表示,非值班醫師半夜替產婦接生,是提供患者較好的服務,應由健保論質計酬給付,不應轉嫁到民眾身上。
不過也有懷孕中的準媽媽,以及上一胎半夜生產的女性表示,願意多付一點錢,指定為自己產檢的主治醫師照護生產,費用約3000到5000元 。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不鼓勵民眾看時辰半夜剖腹,因為這不管對產婦、新生兒及疲累的醫護人員都不好。但如果是非預期的半夜自然產要指定醫師,婦產科醫師工時拉長,沒有適度休息,生產萬一不順利又可能演變醫療糾紛,造成很多產科醫師都掛冠求去,目前國內婦產科醫師人力出現斷層、生產給付低,收取「超時醫師服務費」也是一種彌補的做法。
醫改會研究員李芸婷表示,並非所有的民眾都有商業保險,如果衛生署同意以後可以加收「超時醫師服務費」,弱勢民眾會比較吃虧。醫師在非值班的狀況下半夜親自接生,是提供產婦較好的全程照護品質,不如改以「論質計酬」的方式,由健保加成給付來鼓勵,不要由民眾自費。
高齡產婦、目前懷孕五個月的葉小姐說,主治醫師幫自己一路產檢,最瞭解自己的身體狀況和懷孕情況,也最清楚生產時可能有什麼風險,若在半夜生產,她還是希望主治醫師到能場。
葉小姐覺得,醫師半夜不休息到醫院接生,多付一點錢合理,不過希望費用不要太高,大約在3000元左右。上一胎是半夜生產的吳小姐說,如果下一胎指定主治醫師親自到場要額外收費,她願意多付3000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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