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發生多起兒虐事件,且許多都是家內兒虐、三歲以下嬰幼兒。兒童福利聯盟執秘黃韻璇說,重大兒虐事件通常都是發生在學齡前兒童,因為未上學且年幼瘦小,沒有逃跑或表達能力等,因此不易被發現。
黃韻璇表示,家內兒虐的確比較不容易被發現,因為周圍的人可能不知道這些孩子的存在,就算社工去訪查,不是一次性就可以解決問題。要思考社政系統與衛政系統,如何進行跨部會連結關懷這些年幼孩童。
「應從預防面落實」,黃韻璇建議,仿歐洲推出育兒指導課程,類似這樣的高風險家庭家長產檢都做不齊,如果能有密集關懷地訪視與服務,可以教家長理解為何孩童會哭鬧。
家扶基金會社工處處長周大堯則說,六歲以下孩童遭虐被發現,通常都是已造成重大傷害,六歲以上孩童已上學,較易在學校被老師發現、也較有表達能力。
周大堯說,施虐的父母親往往缺乏親職管教資訊,常見的包括把孩子當做私人用品在管,甚至認為「打孩子是我的事情」。目前規定學齡前兒童應在一定的時程施打預防針,他建議如果未按時施打,衛政單位應聯結社政單位甚至警政單位去關懷,可以避免一半以上的個案發生。如無法全面實施育兒課程,也應針對這些沒有按時施打預防針的家長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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