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美國減肥藥含四級毒品,貴婦吃了十年,還差點變成毒販!張姓董娘委託美國友人郵寄約兩百顆的藥丸包裹到台灣,海關發現有異,查扣送驗,竟驗出毒品成分。
董娘被依運輸毒品罪嫌函送法辦,她向檢方喊冤表示,「藥是美國醫師開的,怎麼會是毒品?」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四級毒品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百萬元罰金,刑度極重。
據查,張姓婦人是三重某公司董事長夫人,去年十二月,她委託友人從美國郵寄一只包裹,內有黃色藥錠一一二顆及綠色膠囊八十四顆,海關發現有異,送調查局化驗,竟驗出藥丸內含有苯雙甲嗎及甲基苯乙基胺,兩者都是第四級毒品的先驅原料。張姓婦人因而被依運輸毒品罪嫌函送法辦。
張姓婦人到案後喊冤稱,她患有糖尿病與腎臟病,以前曾經在美國就醫,並長期服用美國醫師開的處方藥,這些藥是友人拿處方箋請美國醫師開藥後,再寄回台灣給她,已經長達十年了,她不知道這些藥含有毒品成分。
檢方調查後認為,這些藥丸數量不多,經濟效益薄弱,加上收件人地址寫得清清楚楚,張婦應無運輸毒品的主觀犯意,加上第四級毒品成分屬醫藥專業知識,張婦不知藥丸內含毒品成分的說法可採,最後對張姓婦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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