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詹建富╱ 專題報導】
大陸日前推出明星跳水節目,製造話題,卻也因藝人受傷及釋小龍助理意外溺斃,惹來非議。專家指出,跳水比游泳的難度更高,除了要注意安全,切勿貿然跳水,特別在野外水域,可能潛藏更多危機。
大陸推出明星跳水,雖然製作單位聲稱做足安全措施,但有不少藝人還是成為傷兵,包括韓庚跳水後上顎失血、昏厥,包小柏耳膜穿孔,阿Sa顏面血管破裂等。無獨有偶,美國的「Splash!」也有好幾位參賽藝人受傷送醫,顯示若非專業選手,跳水有其不可測的危險。
本身練習特技跳水有10多年經驗的新北市開業醫師沈能俊說,他在碧潭西岸21公尺的岩壁跳水多年,曾因入水時角度偏離,因水的撞擊力造成皮下瘀血,還有兩次不小心頭撞到手臂,手臂骨折,差點爬不上岸。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理事長許東雄指出,跳水主要考驗選手的專注力及翻滾姿勢技巧,以最小接觸面的方式入水;但即使是跳水選手,身體重量加上重力加速度,一旦在跳水前恍神,或彈跳時重心不穩,以致身體進入水面角度出現偏移,就可能造成頭、軀體及四肢受到水的衝擊,其力道很大,可能骨折或挫傷。
游泳協會跳水委員會總幹事巫影潭也表示,根據研究,人類對高度的恐懼大約是10公尺,正式比賽時以10公尺高台跳水,考驗選手能否克服高度恐懼並挑戰極限,但稍有疏忽就會「凸槌」。
針對大陸正夯的明星跳水節目,巫影潭說,有部分藝人傳出受傷,究其原因是專業與非專業的跳水訓練,跳水必須先熟悉水性,並接受循序漸進的訓練,但多數明星被「拱」去跳水,或純粹為「表演」,難怪多有意外。
此外,跳水進行時,忌諱受到外界光源干擾,以免導致運動員看不到水面,發生意外。
目前是國內唯一跳水國際裁判的巫影潭表示,這次倫敦奧運曾發生觀眾拍照使用閃光燈,選手要求重跳;他認為,大陸跳水節目現場如果燈光太強,也勢必讓藝人無法集中注意力,「甚至在跳水之前,該有什麼姿勢,可能都忘了,也難保不會受傷。」
值得一提的是,同樣從10公尺高度跳水,頭朝上或頭朝下入水,對身體衝擊力明顯不同,沈能俊表示,一般選手選擇頭朝下跳水,先用手刀,降低水的阻力,如果腳或臀部先入水,以大面積接觸水面,撞擊力更大,如果身體小於85度入水,水會直接打到前胸及臉部,有可能瞬間昏迷,不可不慎。
夏季來臨,有些民眾會到野溪游泳,沈能俊和巫影潭提醒,野溪除了有許多漩渦及青苔外,在不明其水的深度前,切不可隨興跳水,畢竟溪床有許多暗礁、石頭,比起游泳池危險多了。
※延伸閱讀》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