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董俞佳╱專題報導】
屏東基督教醫院復健科醫師陳毓仁說,門診有不少運動過量導致傷害的病例,患者輕則肌肉、肌腱拉傷,嚴重者可能導致橫紋肌溶解,引發腎衰竭,如未即時就醫,有生命危險。
35歲黃先生月初報名健身房,繳了年費一萬多元,為了用夠本,原本沒運動習慣的他,早上上班前先來跑步一小時,下班後再騎飛輪、上有氧課程,每天至少健身兩小時,周末更是早也操、晚也操。不到一星期,黃先生雙腳疼痛不堪,就醫診斷是肌腱炎,醫師叮嚀至少得休息一個月,不宜再有劇烈運動。
28歲陳小姐加入健身房,她想減肥,瘋狂運動,在跑步機上一跑就是兩小時,接著走滑步機一小時,再上兩小時有氧課程,不久,左腿韌帶發炎,現在接受復健,但走路時仍感痠痛。
陳毓仁建議,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先諮詢專業醫師提供運動處方,以免運動後出現低血糖、血壓飆高,身體不適。
依據國民健康局建議,健康成人每周運動3至5次,每次30分鐘至1小時最恰當,沒有運動習慣者,剛開始最好先做比較緩和的運動,避免傷害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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