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參與亞洲肺癌治療臨床試驗發現,晚期肺癌病人治療前,先檢測腫瘤細胞基因,有助選擇較適合治療方式,提高療效。
國內一年新增9千名肺癌病人,8成5屬非小細胞癌,好發年齡60歲,吸菸、環境、年齡和基因等,都可能是致病的危險因子,7成病人發現時已屬於晚期(第四期),所有病人在治療後平均存活10到12個月。
台大參加亞洲肺癌治療研究臨床試驗(IPASS)研究,結果顯示,晚期肺癌病人治療前若先檢測腫瘤基因,發現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突變者,再使用標靶藥物,平均存活20個月,一般未使用標靶藥物肺癌病人,平均存活10到12個月。
這項研究,共有亞洲9國共87家醫學中心,計1200多名病人從2005年參與,其中台灣有130名病人,94%不抽菸。
參與此研究的台大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指出,肺癌第一期至第三期治療,依病況以手術、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為主,第四期病人的肺癌細胞如有EGFR基因突變,對標靶藥物有較好反應,不管用標靶或化療做為第一線治療,平均可多存活10個月。
台大內科部副主任余忠仁說,臨床上看到一些超過80歲的肺癌病人,易喘,也受不了化療惡心、嘔吐副作用,往往放棄,如果這類病人驗有EGFR基因突變,建議先接受標靶藥物改善生活品質,再做化療等,有助延長存活。
以往認為未吸菸、女性肺癌病人較適合標靶藥物,這項研究也發現,不抽菸病人中,4成EGFR沒有突變,使用標靶藥物,還不如使用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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