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我不會這樣歹運啦!」藝人江國賓憶起因口腔癌末期在今年初過世的哥哥,在病榻上整臉包著紗布、骨瘦如柴,就感到不捨及心痛。雖然家人多次勸哥哥戒檳榔,但哥哥總覺得倒楣的不會是自己。
衛生署昨發表「戒嚼檳榔、幸福無憾」宣導短片,擔任戒檳大使的江國賓說,哥哥九年前檢出零期口腔癌,開刀切除病灶,從大腿移植皮膚至臉部,但哥哥仍不以為意,檳榔、菸、酒照樣來,沒想到癌症復發時已是第四期。
癌末的哥哥由於身上幾乎無脂肪、肌肉,手腳一樣細,腫脹的臉上得纏滿紗布,江國賓難過地說,不僅病人自己難過,「像是個怪物」,五十二歲離世,「白髮送黑髮人」,也讓母親悲傷不已。
陽光基金會志工、曾是廚師的蔡新上,最高紀錄則是每天六包檳榔「配」三包菸,連口腔出現紅、白斑也繼續吃。六年前、五十二歲的他嘴裡長「花」,就醫檢查時,已是口腔癌三期末。
蔡新上說,手術後咀嚼、吞嚥困難,還有迥異於常人的外觀,讓他找工作困難,也須承受異樣眼光,他奉勸紅唇族及早遠離檳榔及菸酒。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孔憲蘭說,每年約有五千八百人發生口腔癌,其中兩千三百人死亡,其中九成患者都有嚼檳榔習慣。而口腔癌發生或死亡平均年齡都比其他常見癌症早十到廿歲。
孔憲蘭說,民眾誤以為只要嚼不含有添加物的檳榔,就不會罹癌。不過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七年前證實,檳榔子本身就是人類第一類致癌物,光嚼檳榔就會致癌,而喝酒、嚼檳榔又抽菸,罹口腔癌的機率是一般人的一百廿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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