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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罹子宮頸癌 仍保留子宮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26歲女子因下體異常出血就醫,被診斷出罹患罕見的小細胞子宮頸癌,由於她未婚,醫師為她進行保留子宮的手術,經過兩年追蹤目前情況良好。

成大醫院婦產部婦女腫瘤科主治醫師黃于芳表示,多數的子宮頸癌患者都必須做子宮摘除手術徹底根治,只有極少數能保留子宮,成大8年來只有兩例保留子宮。

這名女子兩年前到成大就醫,內診發現子宮頸有個約2.5公分大小的腫瘤,經切片化驗為罕見的小細胞癌。黃于芳表示,小細胞癌通常發生在肺部,子宮頸癌7成以上為鱗狀上皮細胞癌,其次為腺癌,極少發現小細胞癌。

由於這名患者未婚也未生育,獲知罹患子宮頸癌後很擔心無法保留子宮,喪失生育能力。經與醫師討論,醫師建議先進行抗癌藥物治療,讓腫瘤縮小,再切除子宮頸、保留子宮,手術至今兩年,每個月都有正常排卵與月經,沒有復發跡象,是少數能成功保留子宮,同時生理機能恢復正常的個案。

黃于芳表示,子宮頸癌早期發現治療效果佳,如果腫瘤小於2.5公分,同時癌細胞侵犯的深度淺,可考慮採用保留子宮的手術,並在手術中確定子宮沒有殘留病灶。

她表示,國內婦女罹患子宮頸癌的高峰集中在50-78歲,年輕患者少,但不代表年輕就不會罹病,發現異常出血仍應盡早就醫治療。

【2009/11/16 聯合報】

子宮頸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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