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多歲的男子,因為呼吸困難、意識混亂、走路不穩而就醫,檢查後赫然發現,肺部已經是星點滿布的癌腫瘤,腦部也充滿轉移的癌細胞,是第四期肺癌,且病況危急,立即被送入加護病房。
經過基因檢測後確認為EGFR的基因突變,進行標靶治療之後,兩周內就出現戲劇性的轉變,不僅恢復意識,也可下床走動,如今存活期已經超過一年。
在台灣,肺癌高居國人癌症死因首位,每年超過9000人死於肺癌,肺癌大致可分為小細胞肺癌和非小細胞肺癌兩種,非小細胞肺癌約占所有肺癌的8到9成,其中肺腺癌則是常見的類型,肺腺癌中重要的基因突變又以EGFR占多數,約有55%到60%。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肺癌團隊負責人夏德椿指出,針對肺癌晚期病患,經過基因檢測發現有EGFR、ALK、ROS1基因突變,可以健保給付肺癌標靶藥物,而EGFR也是最早納入健保給付的基因篩檢及給付相對應的標靶藥物。
夏德椿說,最常見的EGFR基因突變肺腺癌,適用於標靶治療,第一 、二、三代標靶藥物都適用於第一線治療,由於癌細胞仍會持續基因突變,根據調查,第一代第二代藥物產生抗藥性時間約10到12個月,第三代藥物產生抗藥性時間約為19個月。
在今年最新的歐洲腫瘤學會年會中發表的標靶藥物整體存活期突破3年,臨床上顯示,可以有效延遲產生抗藥性的時間。一旦癌細胞再度基因突變時,需要次世代基因定序,再施行肺癌組織切片,以確定其突變的模式,再依據結果選出有效的治療方法。也就是說,標靶藥物要隨時因應癌細胞基因突變而調整,才能達到更好的延命效果。
夏德椿指出,在精準醫療的協助下,標靶藥物往往能對癌末病患發揮戲劇性的反應,延長病患的無病存活期,使得癌症成為腫瘤慢性病,在延長病患生命的同時,生活品質也能兼顧。對於不是非特定基因的肺癌病患,使用標靶藥物則效果不佳,仍建議使用化學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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