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延長一年的生命需花費300萬元,值得嗎?衛生署核准「血管新生抑制劑」使用於「復發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患者,雖然提供醫師及患者一個新選擇,但每月24萬元藥費,恐讓家屬陷入天人交戰。
林口長庚醫院腦神經外科部教授張承能指出,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是惡性腦瘤中最常見、且惡化速度最快的原發性腦瘤。好發年齡為45至55歲,症狀為頭痛、嘔吐。
一旦腫瘤壓迫,或是嚴重腦水腫,腦壓升高,患者將喪失意識、癱瘓、失去行動能力!如果不治療,患者幾乎只能存活兩三個月,傳統外科手術加化療、電療,則能延長存活期半年左右。
張承能表示,「血管新生抑制劑」可以抑制腫瘤附近的血管,讓腫瘤組織不再生長,逐漸縮小。國外臨床病例發現,「血管新生抑制劑」可縮小病患腫瘤,消除腦水腫、降低腦壓,讓患者恢復意識,改善患者術後生活品質。
衛生署日前核准了「血管新生抑制劑」用於治療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提供醫師一項治療利器,腦瘤患者服用後,可以延長存活期,平均約七八個月,也有人延長了一年多壽命。
但這種標靶藥物價格昂貴,每兩周打一針,一個月藥費就得花上24萬元。張承能指出,一名女性患者整整使用了一年半,花了四、五百萬元,這絕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
張承能無奈地說,醫藥進步,延長癌症患者的生命,卻也讓病患、家屬陷入兩難。延長了一年生命,要花300萬元,很多人只能望「藥」興嘆。
【2010/04/14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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