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Q May」廿四歲確診乳癌,她積極接受治療,病情雖穩定控制,但重回職場卻是一場比抗癌更費盡心力的挑戰。許多公司以罹癌為由,質疑她的工作能力,經三次被迫離職,廿八歲時被公司裁員,同一天發現癌細胞轉移。
衛福部國健署二○○○年至二○一五年癌症登記報告顯示,廿到卅九歲新增癌症人數逐年增加,從五千二百人攀升至六千三百人,成長率逾一成五。但癌症治療進步,五年存活率從兩成增加至六成五,過半癌友都順利活下來,須繼續面對人生。
癌症希望基金會執行長蘇連瓔表示,對年輕癌友而言,生活重心就是工作,病情穩定後,車貸、房貸壓力又再次回到身上,本應回歸職場,但多數雇主只看到癌友劣勢。
「罹癌後,我才明白失去產值的痛苦,總想著死了算了。」Ani廿六歲罹患淋巴癌,原本活躍於設計圈的她,神隱三個月,好不容易走出罹癌陰霾,想以「癌友」身分為設計產業注入新思維,卻因參與講座、創作太「活躍」,公司人資部門在內容會議斥責她裝病,被迫簽下離職書。
Mina卅二歲罹患乳癌,老闆讓她一周休四天配合療程,但沒提供人力調度作為後援,「不忍心看著同事因為我加班」,她還是離職。
不甘生病被視為負債,平均卅歲的Ani、Mina及Ruru這三名年輕癌友,合力打造「我們都有病」,以社會企業模式創立設計顧問公司,以病友角度設計懶人包、活動等,透過舉辦講座支付病友講師演講費等形式,提供其他病友工作機會,讓生病轉變成資產。
Ruru在廿二歲被確診患骨肉癌,罹病初期,她上網搜尋到的資訊都是「保腿不保命」,但事實上截肢並非所有病友的命運 。她立志化療後設計骨肉癌懶人包,溫柔的述說方式安慰許多癌友的心。
針對癌友勞動權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指出,罹癌勞工只要有確切證明,就可依法請假,若受雇主刁難或非自願離職,可向勞動局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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