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40歲男想轉職拋問「有什麼工作合適?」 網推薦3種職業:肯做就好

最新文章

more

大家都在看

more

疾病百科

more

我要投稿

內容提供合作、相關採訪活動,或是投稿邀約,歡迎來信:

udn/ 元氣網/ 焦點/ 用藥停看聽

醫院囤數倍藥品 食藥署再祭出指引要求「吐回」存量

有些醫院在疫情初期便開始囤藥,有的甚至超量三倍以上。圖/本報資料照
有些醫院在疫情初期便開始囤藥,有的甚至超量三倍以上。圖/本報資料照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國陷入原料藥斷料疑慮,衛福部食藥署日前已發布藥品供應原則,避免全台醫療機構或藥局囤貨而影響藥物供應。但有部分醫學中心早在疫情發生初期,便大量囤貨,因此衛福部食藥署今天進一步祭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藥品分配不均之處理指引」,要求原已超量訂購藥品者,須將超量藥品退回原經銷藥商。

食藥署在3月17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藥品供應管理原則」,限制醫療機構或藥局採購藥品時,依據前一年的月平均量,酌加一成作為藥品進貨量,以維持藥品供應穩定。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張連成表示,但是有一些醫院在疫情初期便開始囤藥,有的甚至超量三倍以上。因此訂定新的指引要求,原已超量訂購藥品的醫療院所,必須將超量藥品退回經銷的藥商,並暫時停止藥商繼續出貨,直至該醫療機構藥品存量降至前一年月平均實際用量為止。另外因疫情緣故,致門診量下降造成庫存量增加的部分,也要求醫療機構評估併調整次月藥品訂購量。

張連成表示,發現市面缺貨且有實際囤貨的藥品主要為七、八種品項的甲狀腺用藥,因此要求醫療院所「吐回」積存的用量,也會依據其他檢舉品項進行稽查,並了解是否有囤貨情形,若有屬實將依據情節,循公平交易法、醫療法或藥事法等相關法規處辦。

張連成說,除了醫療院所和藥局不得囤貨外,也已要求醫師開立處方時,若有同成分、同含量、同劑量的藥品時,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不得註明「不可替代」,藉此解決藥品分配不均並維護民眾用藥權益。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

課程推薦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猜你更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