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於治療痘痘的外用A酸因有致畸胎的疑慮,食藥署12月中發函要求醫師開立含retinoid類成分的外用劑型藥品時,須向病患說明風險,育齡婦女使用期間應採行必要的避孕措施。廠商則應在藥品說明書和仿單,以粗體字加框警語刊載「懷孕」等相關敘述,以免民眾誤用。
台大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蔡呈芳表示,含retinoid類成分的藥品即為A酸,分為口服和外用劑型,常用於治療青春痘,也常用來治療乾癬。
臨床顯示,口服A酸的致畸胎風險明確,因此皮膚科使用上非常保守,且需個別申請健保,一般民眾無法自行購買使用。
至於外用劑型A酸,則是青春痘治療上常用的藥物,有處方用藥,有些則是指示用藥,民眾可自行在藥房購買。
蔡呈芳表示,外用劑型主要為小範圍塗抹,致畸胎的風險較低;治療乾癬則需大範圍塗抹,風險較高,因此,臨床上不會特別要求用藥的婦女不可懷孕,但若已確定懷孕,一般建議不要使用。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洪國登則表示,A酸的致畸胎風險以口服劑型為主,但歐盟在2019年發布相關安全警訊,食藥署依據國內外相關資料進行整體性評估,決定跟進外用劑型也要求加註警語,提高民眾警覺。
洪國登說,已要求各廠商於7月31日前申請變更藥品說明書和仿單,若逾期未完成,將不准輸入或不准製造,且可能廢止相關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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