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乾視線模糊時,不少人會使用眼藥水緩解不適,使用頻率也沒在在意。衛福部食藥署表示,眼藥水是「藥」不是「保養品」,使用上至少須要掌握5點注意事項。
食藥署表示,使用眼藥水時,首先應詳讀藥品仿單(說明書);其次要注意衛生,包括使用前洗淨雙手,使用時不碰觸藥瓶瓶口,並避免讓瓶口碰觸到眼睛。
其三是使用多種眼藥中間須要保留間隔時間, 如果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眼藥水,建議間隔5分鐘以上,如果眼藥膏跟眼藥水需同時使用時,應先使用藥水,間隔10分鐘以上再使用藥膏。
其四是注意保存條件,包括依照仿單或藥瓶標示進行保存、避免陽光直射、超過保存期限或開封超過28天的眼藥水就別再使用,以免眼睛感染發炎。
第五關於不良反應,如果用藥後發生眼睛劇痛、持續視力模糊等情況發生或連續使用數日後症狀沒有改善,應立即停止並儘速就醫。
食藥署另提醒,不少民眾會透過網購或自國外買回眼藥水,但因這些國外產品不屬於我國合法藥物,因此若遭受藥害,並不適用我國藥害救濟制度,籲請民眾購買前加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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