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整理/記者陳俐君】
Q:吃藥沒開水,可用口水乾吞?
A:不可以!不論是液體或固體口服藥,都必須搭配溫開水吞服,若以口水乾吞,藥物可能卡在食道,導致黏膜受侵蝕而發炎或潰爛。
服用糖漿或口服液時,喝下藥物後,可再以水吞服一次,以防部分含糖或刺激性藥物殘留口腔黏膜,造成蛀牙等不良影響。
Q:吃藥配熱開水,藥效最快?
A:藥效發揮速度,與劑型與藥物性質有關,開水溫度高低影響不大。服藥時,最好以接近體溫的溫冷開水搭配吞下,以防水溫過熱,反而燙口。
Q:磨碎或打開膠囊殼吃藥,可加快藥物吸收?
A:不可以!藥效發揮快慢,受不同藥品劑型、藥物特性所影響。對於某些腸溶錠或長效劑型藥物,任意磨碎、破壞、剝半或直接打開膠囊殼吃藥粉,都會打亂藥物原本崩解、釋放速度,容易造成藥物過量或藥效不足。若有磨藥需求,可先與醫師或藥師討論是否換藥,以防吃出問題。
Q:沒開封的藥物過期了,還是可以吃?
A:不行!藥品過了保存期限,就可能影響藥效,不論是否開封,都不可再吃。吃下過期藥品,不但可能達不到藥效,還有中毒疑慮。過期藥品應拿到醫院回收,避免誤食。
(資料來源/蔡蕙君、柯明道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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