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牛病於1986年首先在英國發現,牛隻因吃了反芻獸製成的肉骨粉,而得到的牛腦海綿狀病變的疾病。由於對該病傳染機制的了解,嚴格禁止以反芻獸的肉骨粉餵飼牛隻, 以及大量撲殺感染牛之後,狂牛病的病例僅剩零星的發生,對人類食安問題的威脅已降低;再加上屠宰時去除所謂危險的內臟組織後,即使食用來自狂牛病發生地區的牛肉,也不至於感染狂牛病。
狂牛病的感染源,主要存在中樞神經系統、腦及脊髓等部位,這些部位稱之為特定危害物質(SRM),因此牛隻屠宰時,去除這些危害物質後,攝食牛肉是不會感染新型庫賈氏病nvCJD。專家評估,全球的人到英國吃兩塊牛排,才會有一人感染,感染的風險為100億分之一,意義是機率很低。
而為了有效去除SRM及避免其污染,牛隻屠宰年齡及屠宰方法都有規定,例如,採用電擊或針刺腦使昏迷的屠宰方法,電昏後,並快速分離腦、去除骨頭及內臟等措施,以取得安全的牛肉,防止含有普立昂的腦及內臟污染牛肉。另外,牛隻年齡也有限制,部分國家規定,屠宰30月齡以下之年輕牛隻,主要是因牛體內檢測不到普立昂病原。
我國政府於獲悉發生狂牛病後,自92年12月29日起,即公告停止自疫區國家輸入牛肉製品。並因應狂牛病和自加拿大等疫區國家進口牛肉制定各項施政措施,如成立專家評議小組、進行風險評估和風險溝通,進而實施風險管理,按照先進國家的標準程序來執行牛肉的進口。
加拿大在104年2月通報該國亞伯特省(Alberta)發生第19例狂牛病案例後,我國即暫停該國牛肉產品進口。事後加國對該病例發生的經過做了妥善處理,目前世界各國確認加國牛肉衛生安全無慮,均已陸續恢復其輸入。我國也於104年11月派專家赴加國執行實地查核,了解加國針對第19例BSE案例之發生及管控情形,並進行國人攝食加拿大牛肉之安全評估,這些程序都已完備,且確認國人食用加拿大牛肉無安全疑慮之後,自105年7月8日起恢復加拿大牛肉進口。
最重要的,我國還是限制30月齡以下的牛隻,去除特殊危險部位,如迴腸末端及扁桃腺;腦、腦殼、脊髓、脊柱及眼也不得進口。此外,牛隻屠宰前,必須取得加拿大農業部官方證明;屠宰後的牛肉衛生安全,也必須要有加拿大農業部獸醫師簽發的衛生證明方可出口,進口牛肉到台灣海關時,也要經過嚴格的把關,在雙重把關檢驗下,輸入加國牛肉的風險幾近於零。
(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名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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