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思宇/專題報導】
台灣器官捐贈風氣不盛,日前台大醫師曾御慈遺愛人間,捐出心、肝、腎、眼角膜、皮膚和骨骼等器官,讓10餘個生命因此得到重生。醫界期待,社會能重視移植醫學,這是器官衰竭患者的希望。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說,以前不懂「死亡是讓活人活得更好」的真義,現在了解,器捐讓另外生命得以重生。
器官來源可分活體器官移植手術和死後器官捐贈。活體移植原則上是血親間移植,可使用的器官有部分的肝、遠側端胰臟和腎臟。可活體捐贈腎臟的對象是五親等內血親,活體肝臟捐贈則開放至五親等內姻親,結婚滿2年或育有小孩,允許非血親的配偶間移植。
死後器官捐贈以腦死患者為主,但在台灣,親人若遭逢變故,家屬哀傷之餘,很難接受器官捐贈,這也增加器官移植推動的困難。
義大醫療財團法人執行長李伯皇說,部分民眾可能會擔心,若同意器捐,醫師便不盡力搶救,但並非如此,腦死有一定的判定標準,醫師不可能因為考量器捐而不救病人。在國外,普遍都能接受腦死即治療停止,讓可用的器官提供給需要的人。
翰林版的國小教科書中,曾收錄外國人在台捐贈器官的文章。1996年,美國女青年伊莉莎白來台當志工,不幸被貨車撞成腦死,其父親是美國腸胃科醫師,來台後知道愛女救不回,打電話徵得妻子同意,捐出女兒的腎臟和心臟瓣膜。
受惠者黃招榮是尿毒症患者,寫下「大愛精神不死」一文。黃招榮患尿毒症時僅23歲,長期洗腎,身心折磨使他萬念俱灰,直到在成大醫院腎臟移植成功,日子才變成彩色的。
成功大學外科教授李伯璋說,台灣每年7萬名洗腎病人,登記換腎者700名,但真正能等到腎臟的患者,僅200名;若在美國,依比率換算,美國若有7萬名洗腎病人,會有3萬5000名登記換腎,真正可以等到腎的病患將有1萬2000名。
健保統計顯示,洗腎費用達330億元,占健保費用7%,長期洗腎導致的合併症的住院費用占4%,加起來共11%使用在洗腎病人身上。
李伯璋說,洗腎病人一年醫療費65萬元,但換腎病人術後抗排斥藥一年11萬元,希望政府能用制高點看問題,腎臟移植是器官移植的火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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