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公布台鉅化妝品「修容大師」及「修容大師2」兩款特定批號化妝品,經檢驗含有石綿類成分,問題產品將下架回收,但業者下午發的聲明稿,卻通篇以「類石綿」代稱,甚至對外聲稱,這次抽驗的是「報廢品」,非國內架上商品。食藥署表示,不論業者有無報廢化妝品,但該產品已流入市面,地方單位就有權抽驗,保障消費者權益。
台鉅生技公司聲明稿中指出,食藥署所抽驗有含「類石綿」成分彩妝產品,均為105年製造,於中國大陸出口均有檢驗合格證明。且已經為「報廢品」,非國內架上商品。此次食藥署所抽驗有含「類石綿」成分彩妝產品,與106年於美國FDA檢驗有含「類石綿」成分彩妝產品,為不同產品,但消費者容易產生混淆,故於108年5月陸續報廢。
食藥署醫材及化妝品組副組長王淑芬表示,法規中沒有「類石綿」這個名詞,石綿檢驗檢出陽性,就是含有「石綿」;北榮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楊振昌更說,從來沒聽過「類石綿」,檢驗出有石綿就是有石綿,沒石綿就是沒石綿,沒有驗出類似石綿物質這種說法,認為業者有異議可直接向食藥署提出,不解發此聲明的意義,這次事件中,石綿是不容存在才是最重點。
針對抽驗的是「報廢品」一說,王淑芬僅回應,即使業者很有警覺性,在今年五月就認為產品品質有疑慮,開始展開報廢作業,但化妝品「修容大師」及「修容大師2」兩款特定批號化妝品,確實已經出現在市面上,消費者可能購買到該產品,即使業者聲稱報廢,但地方單位依舊可以抽驗。
但食藥署為何未掌握「修容大師」及「修容大師2」兩款特定批號化妝品已從兩個月前開始報廢?王淑芬說,自「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才強制要求化妝品下架、報廢需回報主管機關,即使業者因產品有問題之虞自主下架,都應善盡通報義務,但由於這次產品報廢是發生在今年五、六月,時間較模糊,所以無法要求其通報。
另外,台鉅生技公司更表示,這次檢驗方法TEM+EDS是與今年三月官方招標的XRD檢驗方法不同,但食藥署研究檢驗組科長黃守潔表示,國際沒有公訂針對化妝品石綿成分檢驗方法,目前共有三種方式,但這些儀器靈敏度不一樣,年初曾對不同檢驗方式進行比較,決定石綿檢驗選用靈敏度最好的TEM+EDS,未來石綿相關產品檢驗都是使用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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