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售的洗面乳、牙膏等清潔用品含塑膠微粒,環保署已公告7月1日起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的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高市環保局全面宣導,並自7月起取締裁罰。
高雄市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含塑膠微粒的化粧品或清潔用品,粒徑約毫米左右,標榜去角質、淨化毛孔及深層清潔,通常含有聚乙烯、聚丙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等塑膠微粒,使用後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無法於環境中分解,會影響環境品質及海洋生態,所以環保署公告7月1日起不得販賣。
環保局科長李筱霞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已經展開宣導,7月起會稽查販賣及製造業者,違法販賣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的規定,處以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的罰鍰。
環保局也提醒民眾購買相關產品時留意成分並拒買禁售品,共同維護環境品質與海洋生態。
💪更多健康推薦
‧60歲單身男領1700萬退休金「怕送國庫狂揮霍」五年後被友點醒了
‧獨居父失聯兒子急返家見他好好的 卻從「LINE傳訊」驚覺大事不妙
‧單吃白吐司竟比塗奶油吐司更容易發胖?糖尿病專科醫解析原理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