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嬌生公司生產的爽身粉被控含有致癌石綿成分。食藥署表示,石綿是人類確定致癌物,於2005年即公告為我國化粧品禁用成分,目前市售的爽身粉有含滑石粉,但不可能含石綿,民眾不需擔心,若有疑慮,建議改選其他不含滑石粉的爽身粉替代。
美國一名使銀行家使用嬌生爽身粉30年,前年被確診「間皮瘤」,控告嬌生公司隱瞞爽身粉內的滑石粉,摻有致癌石綿成分。該案陪審團近日裁定,嬌生與滑石粉供應商需賠償銀行家11億元台幣,其中嬌生需負擔8.9億元台幣。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洪國登表示,據外電報導,嬌生公司遭判鉅額賠償,是因陪審團認為該爽身粉產品內的滑石粉有致癌疑慮。
洪國登說,滑石粉具抗凝作用,可讓粉狀化粧品不會結塊。目前沒有任何科學證據顯示,滑石粉有致癌風險,包括我國及歐盟等先進國家的藥品、食品、化粧品皆廣泛使用。至於石綿則確定有致癌風險,2005年起即禁用於化粧品。
洪國登說,陪審團對嬌生爽身粉的判決說明,是認為滑石粉中摻有禁用石綿,廠商堅持沒摻,但陪審團認為就是有。陪審團是否有證據,沒看到完整判決無法評論。但台灣的嬌生爽身粉產品地方衛生局會定期抽驗,沒驗出禁用石綿。
不過,洪國登說,該署會持續追蹤國際對滑石粉的使用規定。至於有疑慮的民眾,建議購買前先看全成分標示,改選以玉米粉代替滑石粉的爽身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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