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昨宣布,九月起含鋇鹽成分化妝品須全面下架,並禁止製造、販售;另重金屬鎘已禁用於化妝品,但鎘為天然元素,製程中難避免殘留,但即起鎘殘留容許量從廿ppm(百萬分之一濃度)下修至五ppm。違者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洪國登表示,鋇鹽若大量曝露於人體,可能對腸胃道、心臟、腎臟等造成傷害,東協、歐盟、大陸已禁用於化妝品。
至於鎘,開業皮膚科醫師趙昭明表示,早年部分宣稱有抗老化、美白作用的產品,會含重金屬鉛、汞、銀、鎘,使用初期有快速效果,但重金屬經表皮吸收後,會造成色素沈澱,長期使用也會產生腎臟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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