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許多醫院在徵內科加護病房重症醫師,但乏人問津。因內科加護病房的病人大多年老體衰、有多重疾病,平均死亡率至少二成以上。有些死亡病人的家屬無法接受,動輒以醫療疏失提告。結果先不論,當醫師變成過失致死嫌犯時,很少人會不心寒。
老年人常見病程是從上呼吸道感染,進展成肺炎、敗血症、多重器官衰竭,這是疾病的併發症。醫師盡其所能治療,雖大多數能救回,但仍有少數往生。為何小病會導致死亡?這是醫師治療不當嗎?為什麼不用葉克膜來救命?家屬有疑慮,就可能提告。
高危險妊娠有時會發生胎死腹中,生產時偶而會羊水栓塞造成孕婦死亡,也都是疾病的併發症。醫師、孕婦及其家屬都不希望出現這些不幸,但又無法預防。醫師被告是很無奈的,但內心更痛苦的是孕婦或胎兒死亡。
醫師應該被告的,是治療時嚴重的併發症。例如,用藥劑量有誤因而病人死亡、開刀開錯腳、手術時錯誤切斷大動脈等等。醫療有極限,醫師會失誤,治療時輕微的併發症,有時是難以避免。為了不要因治療的併發症被告,有的醫師不開高風險的刀,有的做復健,有的做醫美,有的把病人轉走,有的只做研究。
國際公認,台灣醫療體系及品質的水準名列前茅。同時,台灣人不僅醫療負擔很輕,並且可以免費便利地對醫師做刑事提告。所以,台灣醫師的被告率是世界第一。希望大眾不要再把併發症歸咎於醫師,不要因此開記者會控訴或到法院提告。因這些行為最後唯一的效用,就是加速台灣醫療崩壞,將來很難找到要救命的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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