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2年半審查,國健署「有條件」通過美、日二家加熱菸業者,共有14個品項及4款組合元件可以上市販售。不過,10月17日才在超商通路開賣,當日晚間就遭衛福部以「未標示尼古丁含量」為由,要求全面下架。消費者關心另一家業者的販售時間,國健署表示,10月19日為核准生效日,再加上海關出關、超商鋪貨流程,最快還要3至5天。
國健署署長沈靜芬表示,遭下架的8品項加熱菸,因為外包裝沒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依「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二項規定,菸品容器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業者可處新台處100萬到500萬罰鍰,販賣業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而這8品項加熱菸欲重新上架,需先通過國健署的評估,否則不得販售。
菸品在提送上市前,都會提交樣本審查申請,到底哪個環節出錯?有網友質疑,上架包裝版本跟送審樣本不一致,沈靜芬強調,對於網友提供的資訊不予評論,已經與加熱菸業者說明清楚,在上市前要清楚標示尼古丁含量,不過當初業者送審的資訊屬於機密文件,包括會議記錄等,無法對外揭露。
沈靜芬指出,加熱菸上市的審查都有專業委員把關,業者也有提供尼古丁與其他化學成分的含量,經過專家審查後才會有條件予以通過,一切按照法規處理。針對已上架的加熱菸產品,將檢測其尼古丁含量是否在法定標準範圍內,如果產品本身沒問題、只是沒有標示,就會依違反標示的規定裁處。
「加熱菸業者應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食品藥物管理署已研發加熱菸尼古丁檢測方法,並備有檢測量能。」沈靜芬說,國健署已公告加熱菸品尼古丁含量規定比照傳統紙菸,每支菸草柱尼古丁含量以1毫克為限。
已公告加熱菸品尼古丁含量規定比照傳統紙菸,每支菸草柱尼古丁含量以1毫克為限。沈靜芬說,10月17日晚間下架的加熱菸,部分已交由食藥署檢驗中,若後續發現含量超標,為維護消費者安全,會評估回收作為。至於後續重新上架條件,待業者改善包裝並將新設計送交國健署重新評估,經審核通過才可重新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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