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結婚,遺產不是應該給太太嗎?為什麼要給哥哥?」這幾年,愈來愈多頂客族或單身族找上律師蘇家宏處理財務傳承,他們驚覺自己過世後,財產不是全部給配偶,而是要和手足平分。
這些人通常和配偶關係不錯,但跟手足沒有往來,或者手足對他有過惡意的虐待或侮辱、詐騙金錢等。
這樣的情況,蘇家宏建議設計一分遺囑,指定財產由配偶繼承,如果手足有詐欺或惡意對待,甚至讓其喪失繼承權。當事人過世後,可以直接執行遺囑,把財富留給所愛。若手足爭取權益,才需要對詐欺或惡意對待的部分舉證,手足也必須透過打官司,才可以取得特留分權利。
另一個例子是一位有兄姊的單身族。單身族的哥哥好吃懶做又會打人,他跟姊姊感情好,希望身後把遺產給姊姊的小孩。而姊姊生病可能先走,哥哥卻身強體健可能會活得比單身族久。
蘇家宏指出,在沒有任何處理情況下,最後姊姊過世,單身族也走了,所有財產就會由他很討厭的哥哥繼承。蘇家宏建議透過遺囑,把財產留給姊姊、小孩。而哥哥因為曾經欺負他,就讓哥哥喪失繼承權。
蘇家宏補充,若兄姊先走,單身族在沒有遺囑及任何規畫下離世,遺產就歸國有「充公」。他強調,為了避免遺產到了不愛的家人手上,需預先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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