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疾管署今天起正式停止適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將醫療照護機構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但進出醫院的病人、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因此須注意相關規範,且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的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進出醫院的病人、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而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提供民眾及醫療照護機構使用。
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情境如下:
一、有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新冠肺炎;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二、過去一周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三、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新冠肺炎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四、探視或照護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五、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的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
六、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的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
曾淑慧提醒,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不一定知道自己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新冠肺炎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
至於,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的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
曾淑慧說,請大家共同維持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遵循及落實手部衛生的好習慣,透過簡單的預防措施,可以保護自己、親人及醫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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