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妻子可自己決定要不要這個孩子、青少女懷孕後可堅持將寶寶生下來,優生保健法大幅修法後,完全展現女性自主權,但臨床婦科醫師看法一不,有人認為,已婚懷孕婦女想不想生,這應是取決於個人意志,贊成修法;但也有醫師擔心,造成家庭、夫妻關係緊張、失和。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劉偉民表示,門診常遇到太太想拿掉孩子,但先生不願意簽名。醫師從事醫療行為,應尊重當事人意願,已婚孕婦如果不想生,應有個人理由,他對這次修法採正面態度。
婦產科權威、總統府資政李茂盛表示,配偶沒同意權,約束力似乎也消失,有可能增加婚外情機率,如果沒有妥善溝通,婚姻恐陷入緊張態勢。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黃閔照指出,在亞洲國家中,台灣在性別平權、女權等領域,愈來愈成熟,社會共識形成後,通過修法的機會相當高。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