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檢驗就出貨!屏東勤發特殊氣體股份有限公司遭檢舉,上個月違規將未經核准的醫療液態氧氣直接出貨給南部醫療院所,違規批數達30批,總計60瓶。業者明顯違反藥事法第17條,將可開罰3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後續由屏東衛生局裁處,至於有無涉及刑法將進一步釐清,目前已要求業者「全面暫停生產」,直到提出改善報告為止。
衛福部食藥署品質監督管理組科長傅淑卿表示,醫療液態氧氣主要提供低血氧的患者,需要經過醫療院所處理轉換為氣體供病人使用。
傅淑卿表示,一般而言,生產後必須要經過檢驗核可,確定純度以及充氣的氣體與仿單是否吻合,經核可後才能出貨,否則不純或是灌錯氣體都可能威脅患者性命。但該業者並未等待檢驗核可就直接出貨,目前銷售通路以南部醫療院所為主,至於有哪些醫院,得待業者回收完成後,才能確定。
傅淑卿表示,已經出貨的批號為L21100410到L21100429及L21100501到L21100510,總計30批,一批有2瓶,因此已經出貨的量有60瓶,後續裁處由地方衛生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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