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表示,111年底前,將推行減少使用一次性產品的以公帶私新制,行政機關、學校主辦或於其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辦理的會議等活動,不提供免洗餐具、包裝水及一次用飲料杯。
環保署說明,以上行政機關包含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 三級、四級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及所屬機關,加上學校,主辦或於其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時,不提供免洗餐具、包裝水及一次用飲料杯,並要採用替代措施。
相關替代措施包含提供可重複清洗餐具,例如鐵盒便當,以及設置飲水機或桶裝水,以無償、租賃或押金借用方式,提供重複清洗餐具等方式。
以上新制措施源自環保署所訂定的「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最遲於111年12月31日前實施。
環保署重申,目前政府機關、學校服務員工、師生的福利社、合作社、餐廳等均已納入限塑政策的管制範圍,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且內用不得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但為配合國際限塑趨勢,擴大源頭減量,將進一步推行上述指引,以公帶私減少免洗餐具、包裝水等一次用產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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