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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主法上路滿2年諮商費難省 衛福部將重新檢討簽署制度

病人自主權利法屆滿2周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病人自主權利法屆滿2周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病人自主權利法屆滿2周年,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今為止已有2萬餘人完成預立醫療,不過病人自主研究中心認為,台灣20歲以上人口多達1900多萬人,僅2萬餘人簽署,仍有進步空間,同時也批評預立醫療之前必須先花至少3500元諮商,讓人卻步,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表示,近期已研擬將檢討預立醫療的制度,同時也預計在今年3月納入第12類的罕病可執行病主法。

衛福部統計,病主法上路至昨今天為止,已有2萬1112人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意願,其中光是今年起至今為止就有139人完成預立。

病人自主研究中心執行長楊玉欣表示,國人臨終前平均臥床8年,由於科技延命不斷精進,該數字持續成長,不想再進行「多管齊插」的自然尊嚴善終,病主法將社會最後一道安全防線,但預立醫療至今仍需先花費至少3500元諮商費,讓不少人有意預立卻無力達成。她認為,病人自主權就是人權,不應讓費用變成民眾簽署門檻。

劉越萍表示,3500元為醫院固定必須要支出的成本,諮商過程需有醫師及護理人員在場,支出成本高,不過病主法也推動滿二年,對於諮商費用的配套方式,近期將全面通盤檢討,也不排除比照器捐,有意願者無需諮商直接簽署,不過這些都尚未進行討論,將待召開會議瞭解各方意見才會做一決定。

楊玉欣表示,諮商已納入法源,當初入法主要是要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安寧緩和推動至今卅年,第一線至今仍常發生家屬推翻患者意見的情況,要有尊嚴善終,諮商必須要保留,至於諮商費用如何降低民眾負擔,她認為應納入健保才得以保障民眾權益。

病主法第十四條明定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等4類病人可執行預立醫療,第5類則由主管機關另行公告;醫事司科長郭威中表示,去年病主法滿一年時,衛福部將11類罕病納入第5類患者,今年3月也預計將納入第12類罕病先天性多發性關節攣縮症,助更多有需要民眾使用。

善終 植物人 病人自主權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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