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曾宛琳╱台北報導】
消基會今天指出,全國800多家醫學美容診所,只有34家通過認證,代表消費者做醫美手術時承受不少風險,但卻缺乏保障。消基會呼籲政府修法,將醫美納入消保法的規範範圍內。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總編輯歐陽莉指出,玻尿酸隆鼻、抽脂、縫雙眼皮、肉毒桿菌除皺、電波拉皮等醫美療程近年蔚為風潮,但很多醫美診所沒有設置合法的手術室,這代表消費者在的手術中,若出了差錯,很可能有生命危險。
消基會指出,醫療行為與消費行為兩者並不見得是互斥不相容。醫學美容使用醫療技術,可能對人體造成風險與傷害,當然必須要受醫療法或醫師法等法令規範,但另一方面,醫美屬於非必要性的醫療,消費與營利的性質濃厚,因此也應被納入消保法規範。
歐陽莉表示,衛生福利部將美容醫學定義為,由合格醫師透過醫學技術執行並具侵入性或低侵入醫療技術,來改善身體外觀的醫療行為,並從2013年1月開始推動,經營美容醫學的醫療院所可申請「美容醫學品質認證」。
但此認證採自願申請制,消基會取自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的資料後發現,截至今年6月底為止,全國800多家經營美容醫學的醫療院所中,竟只有34家通過認證。
消基會指出,消保法中業者必須受到的行政監督,以及消費爭議申訴與調解、消費訴訟的特別程序、定型化契約條款等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規範,在醫療行為中也要能適用,才能保護消費者。
【2014/08/2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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