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陳麗婷╱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天公布6月執行「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專案稽查計畫」,共稽查105家檳榔攤,發現14家檳榔攤販售含酒精口服液藥品,包括保力達B液、維士比液,違法比率達13%;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含酒精口服液藥品屬於指示用藥,雜貨店、檳榔攤、便利商店均不能販售,民眾每天只能喝三次,每次僅能30-40cc。
姜郁美說,保力達B、維士比等酒精含量達10%,過量飲用會影響肝臟代謝,千萬不能喝太多,尤其開車或工作前、工作中都不要飲用。依藥事法規定,未申請藥商而販賣醫師、藥師等指示藥品,依法將開罰3-15萬元,呼籲檳榔攤等業者勿違規販售。
此外,為維護民眾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福部食藥署103年上半年共抽驗農產品1185件,檢驗農藥252項,結果有123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為10.4%。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代主任劉芳銘表示,對於殘留農藥不符合規定者,食藥署立即追查源頭,或移請農政單位追蹤、輔導業者改善。
【2014/07/16 聯合晚報】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