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
「血汗護士」問題引發各界關切,勞委會原則決定「醫療保健服務業」不再適用責任制,將分二階段回歸正常工時。台北市勞工局昨天表示,在回歸正常工時之前的緩衝期,從業人員每月工時不得超過兩百四十小時,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十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勞工局表示,將進行勞動檢查,若發現雇主違法最高可處〺萬元罰鍰。
勞基法規定〺八種行業別適用「責任制」,不少業者和勞工約訂工時超長,引發過勞死爭議。
日前勞委會公告,第一階段排除適用責任制的醫事、技術人員,自三月〺日起回歸勞基法,不再適用責任制;第二階段適用的對象,則緩衝至一零三年元月一日實施。
第二階段對象包含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等場所的醫事、技術人員,如護士、藥師等。台北市勞工局科長梁蒼淇表示,適用第二階段的醫事、技術人員,在緩衝期間每月總工時不得超過兩百四十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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