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幸萱/台北報導】
第一線的醫師參與人體試驗時,可能會面對須負刑責的疑慮,行政院副院長陳冲昨天表示,為減輕醫生心理負擔,行政院兩位政務委員已完成醫療法第七十九條修法審查,順利的話下周就通過行政院會、送立法院審查。
行政院政務委員朱敬一說,許多醫師因法律風險而不願進行臨床試驗,希望藉修法改善。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昨舉行生技產業策略諮議會,科顧組副召集人朱敬一指出,人體試驗包括一般醫療行為,如事前替病患量血壓、麻醉手術等,這部分若出現疏失,不在修法適用範圍內。修法是針對臨床試驗經過嚴謹流程控管後,「試驗本身不可預知的風險」做保障,例如原本不知道試驗藥物對特定的人有副作用等,明定不符刑法第十三、十四條之「故意」與「過失」認定。
朱敬一指出,未來順利發展成新藥或醫療器材,受惠的是千萬人,應該讓醫師安心投入臨床試驗。台大醫學院院長楊泮池對於修法表示「非常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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