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不少民俗療法業者在宣傳廣告中使用「筋絡」、「經絡」調理等字眼,但近來紛紛接獲衛生局公文,認為該用語影射療效,要求業者不得使用。業者不滿衛生單位未明確說明「經絡」和療效間的具體關係,卻要他們先花錢對廣告招牌一改再改,要求衛生局明確規範哪些字眼不可使用。
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昨陪同多位民俗調理業者、推拿師舉行記者會。業者抱怨因招牌廣告出現「經絡、推拿」等文字,屢遭衛生機關認定有「醫療效果」被要求改正,業者在申請營業登記時,也被迫歸納於美容業。
業者林嘉宏指出,不論是「經絡」或「筋絡」,都是老祖宗留下來的講法,這些字眼用了上千年都沒事,大家也都耳熟能詳,如今衛生單位卻只憑一紙公文,稽查員就要求業者招牌、海報統統要改。他激動地說,「改個招牌就要花5萬元,得按多少人才能賺得回來?」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坦承,對於民俗調理業者廣告文字是否影射醫療,認定上是有模糊空間,也很難正面表列;目前的標準是只要提及疾病症狀相關詞語就不允許,像經絡、筋絡,「或『經』什麼的都不行」。她也說,目前衛生局會先要求業者修改,不會逕行裁罰。
衛生署醫事處技士李中月表示,由於「經絡」屬中醫學理名詞,衛生署擔心會誤導民眾,希望業者不要使用,但在執行上仍要視全部廣告內容才能判定是否違反醫療法。
厲耿桂芳則要求衛生單位盡速針對醫療法中「暗示」及「影射」的內涵做出更明確的定義,並積極向業者宣導,減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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