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湯雅雯、詹建富/台北報導】
護士、醫療人員也爆肝!勞委會昨天公布全台五十家醫療院所的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有十六家醫院違法,總共違反〺件,比例達三成二,仍以超時工作及未按比例給假為大宗。
勞委會指出,違反比例最高的為「工作七天中未給一天例假」,占一成二;其次是「超時工作」,占百分之八;另外像是未依規定記載出勤情形;不少護士私下抱怨,出勤紀錄表「名不符實」,勞委會查不勝查,罰到的只是冰山一角。
「護理人員實際超時工作情況,一定比勞委會調查的數字要高。」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呂月榮指出,醫院雖有三班制,但因各醫院不斷緊縮護理人力,一人往往當三人用,導致惡性循環。呂月榮說,大多數醫療院所護理人員都超時工作,即使官方有意下修每月工時上限,「根本沒有用」。
呂月榮抱怨,護理人力配置極不合理,據衛生署評鑑標準,白天班護理人力,一人平均照護八到十一人,日本則是一比七。影響所及,許多護理人員不但要提前到班,往往要等到交班後,才有時間寫護理紀錄,根本不可能按時上、下班。
某醫學中心一名護理師也指出,幾乎每位護理人員都超時工作,除了臨床照顧病人、寫護理紀錄外,因醫院還要應付各種評鑑的表報作業,根本沒時間休息。她與同學每次碰面,大夥的共同心得「放假唯一休閒就是睡覺」。
至於醫師不適用勞基法,超時工作情況更普遍,連假日都要到醫院巡房。台大醫院創傷醫學科主任柯文哲幾乎以院為家,他的部落格曾寫到,「有一段時間根本不知道自己孩子長多高,因為每次返家後,孩子都已睡了」。
另一名醫師太太也表示,在教學醫院服務的醫師,除了要照顧病人,還有教學及研究工作,與論文發表的壓力,幾乎沒有家庭生活,她形容:「嫁給醫師跟嫁給和尚差不多,唯一的好處是收入好一些。」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表示,目前國內醫療院所約有五百多家,勞委會四年來約檢查近半數,檢查對象以醫療院所適用勞基法的醫療護理人員,每家醫院抽查十人,包括七名護理人員(護士)及三名醫療人員,如檢驗師、管理及行政人員等。
孫碧霞指出,今年是第四年針對全國醫療院所勞檢,北中南都有,特別針對去年違規比例較高的「黑名單」私立中小型醫院複查,「發現情況有改善」,比去年違規六成少了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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