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 張榮仁】
老翁王敬熙在老伴王孫元平前額頂端「釘」入螺絲起子奪命的人倫悲劇,動機不是老先生不愛老伴,反是老先生太愛老伴,捨不得她受病痛折磨;可是,再怎麼愛,都不能把走極端奪人性命的血腥行為合理化。
檢警調查,老先生趁著老太太服藥,坐在客廳子上睡著時,拿榔頭把十五公分長螺絲起子從老太太前額頂端「釘」入腦門,她一度痛得醒轉,但老先生摀住她的嘴,轉動螺絲起子刺更深,老太太才斷氣。
包括老先生、街坊、朋友都說老先生深愛老太太,因為老先生捨不得老太太受到病痛折磨而「協議」幫助老伴解脫;老太太患帕金森氏症、意外摔斷腿,加上年老脊椎僵硬退化,身體不適是事實。
不過,要一個年過八旬的老先生,在他攜手走過大半輩子而且深愛的老伴前額,動手釘入螺絲起子、看她氣絕是何等悲慘,有人唏噓為何不用燒碳、服藥等「較不殘忍的方式」,其實,再怎麼愛,都不能是殺人的理由,殺人不見血,也是殺人。
老先生、老太太信教,每周上教堂,從教友得到支持、從信仰宗教尋求心靈寄託,舉世除非是邪魔歪道,沒有一個宗教會認為殺害人命是對的,老先生如果因為太愛老太太,不忍她受病痛折磨而行兇,那其實誤會「愛」的真諦,誤用了「愛」這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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