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黃國楨/新北市樹林】
雖說我已90高齡,但健康良好,沒有慢性病,極少上醫院,回想多年前,倒是有一次罹患甲溝炎的經驗。
那次是我一雙輪胎底皮鞋引起。鞋頭翹起,擠壓我大腳趾的趾甲,刺進肌肉,因而發炎,紅腫疼痛,病名叫甲溝炎。跑到醫院求醫,醫師診斷後,要動手術,打麻醉針,把大腳趾的趾甲拔掉,消炎,之後就痊癒了。但大約半年後,趾甲重新長起,又恢復了原狀。
經過若干年,一次爬山健行,患處又發炎紅腫,再到醫院治療,醫師又採取拔趾甲的治法,半年後新趾甲長出來。但又過幾年,一時不經意,甲溝炎又復發了。
這是第三次了,特別選一大型醫院,醫師仍然採取拔趾甲的作法。我進了入手術室,登上手術台,卻害怕起來,想到打麻醉針痛得受不了,而且以後還是可能復發,於是我當下決定,不拔了。醫師也只好同意。
回到家,迷迷糊糊,自己買了瓶優碘,在發炎處塗抹,有空就塗一塗,不作奢望,只要紅腫能消一點,讓我能穿鞋就好。兩、三天之後,紅腫消了些,於是持續一天天的塗,約莫三周後,紅腫全消失,好了。
於今,數十年過去了,甲溝炎沒有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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